近年来,随着呼和浩特城市的快速发展,外来人口持续增加,很多人在市区内购买了房屋,因此如何办理落户成为呼和浩特市的常住居民比较关心的问题。那么呼和浩特落户政策是怎样的?一起去看看吧!
就此,记者从呼市户籍管理相关部门了解到,根据6月1日正式施行的《呼和浩特市户籍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在呼市市区及旗县辖镇拥有城市(镇)规划区域内的商品住房、二手住房、自建住房并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或者购买城市(镇)规划区域内的商品住房、二手住房暂时没有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持购房合同(协议)及购房发票(收据),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申请登记呼市常住户口。
购房以后咋落户
呼市公安局行政事项审批办受理科科长杨君告诉记者,呼和浩特市落户政策是比较宽松的,对于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落户人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查档证明、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即可办理落户;对于已经购买商品住房但还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持经过网签的购房合同(协议)和发票(收据)要求落户的住户提供购房合同(协议)及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查档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而对于已经购买商品住房但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而且也未经过网签的,则要求落户人出具由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提供的三证(开发商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小区规划平面图、业主名单等一系列材料后,市公安局行政事项审批办经过与市规划局核查,并入户调查合格后,方可办理落户;而每套商品住房(包含二手住房)5年内(以购房人户口迁入时间算起)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落户政策,购房落户者的配偶和未婚子女及父母可以根据相关证明和条件随迁入户。
金川买房咋落户
近年来,金川工业园区的居民住宅区快速增加,入住人口迅速增长。据金川工业园区派出所户籍管理内勤李拥军介绍到,目前金川工业园区派出所管辖有40个居民住宅区,其中达到落户条件的有24个。达到落户条件是指小区彻底完工了,已经办理了房本或者网签购房合同,小区的入住率达到30% 且安防措施已经具备的,落户人员均可携带相关资料到金川工业园区派出所登记办理落户手续。
同时,李拥军提醒到,金川工业园区派出所管辖范围是指彩虹桥以西,110国道以南,黄金大道以东,京包铁路线以北这一区域,落户人员所购房屋如在这一区域内,并符合《呼和浩特市户籍管理办法》的规定,均可携带相关资料到金川工业园区派出所登记办理落户手续。
拓展阅读:
为加强户口登记管理,首府呼和浩特市将为10类无户口人员解决落户问题。
10类人员包括: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手续的无户口人员、被宣告失踪或者死亡后户口被注销的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历史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释放证明》《退伍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材料遗失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呼和浩特市居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以及其他无户口人员。
根据呼和浩特市政府要求,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以及未办理收养登记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登记证》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无法取得《收养登记证》和收养公证书的,经公安机关采集、核对被收养人DNA信息,排除被拐卖(盗、抢)情形后,凭收养人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和民警调查报告等材料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人员,可以凭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以及因长期外出户口被注销、漏登、漏录的人员,可以在原户口注销(漏登、漏录)地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可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件后,办理户口迁移登记。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以在原籍户口所在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其他人员可以在户口迁出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释放证明》《退伍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材料遗失造成的无户口人员,由本人或其监护人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后,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