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

关于江苏高温补贴发放规定

江苏高温补贴发放有何规定呢!大家对此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17年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江苏今年的高温津贴并没有调整意向,目前依旧执行2011年的规定,也就是每人每月200元,从6月发放,连发4个月。根据江苏省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摄氏度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夏季高温补贴。对于室内工作人员的高温津贴,则由企业自主决定。

延伸阅读:河北上调夏季高温津贴试行标准 每人每小时增加0.5元

近日,河北省社厅、省安监局、省卫计委、省总工会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试行标准的通告》(冀人社发【2017】20号),从今年开始夏季高温津贴试行标准做出调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和没有防暑降温设备或有防暑降温设备但达不到降低工作场所温度效果的室内劳动者每人每小时增加0.5元。

《通告》称,河北于2015年印发了《关于发布夏季高温津贴试行标准的通告》(冀人社发【2015】46号),试行有效期限为两年。根据近两年来试行及河北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从今年开始夏季高温津贴试行标准做如下调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小时(含加班加点,下同)增加0.5元,即由1.5元调整为2元;没有防暑降温设备或有防暑降温设备但达不到降低工作场所温度效果的室内劳动者每人每小时增加0.5元,即由1元调整为1.5元。其它事项仍按冀人社发【2015】46号执行。

试行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省社厅、省安监局、省卫计委、省总工会反馈。该通告有效期至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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