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怎么查询社保编号呢?今天yjbys社保栏目就为大家支支招吧!
网上查询
徐州市: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http://www.jsxz.lss.gov.cn/sbcx.do?modul=ylloading&channelid=99
医疗保险账户查询:http://www.jsxz.lss.gov.cn/sbcx.do?modul=ylloading&channelid=99
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和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信息查询:
登录提示:
1.个人编号是指五险统一征缴后的社会保险个人编号,获取个人编号的途径可咨询单位社保专管员或社会保险服务大厅.
2.身份证号码录入格式为18位。本人身份证号码与社保系统内记录不一致的请到社会保险服务大厅咨询。
3.录入个人编号和身份证号码之前请将电脑切换至英文输入法状态。
江苏省:
个人社保账户查询:http://ggfw.jshrss.gov.cn/ggfwpt/index.action
温馨提示:
1、登录查询系统需要输入的信息有登录名、密码和验证码
2、如果您已经注册,请用您的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如果您还没有注册过,请点击(个人注册)进行注册。
3、如登录用户忘记密码请点击:(个人密码找回)
4、网上办理社会保障卡相关业务。
单位社保账户查询:http://ggfw.jshrss.gov.cn/ggfwpt/index.action
温馨提示:
1、登录查询系统需要输入的信息有组织机构代码、密码和验证码;
2、如登录用户忘记密码请点击:(单位密码找回)
3、如果您已经注册,请用您的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如果您还没有注册过,请点击(个人注册)进行注册。
4、网上办理社会保障卡相关业务。
电话查询
可拨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电话:12333
服务时间:
(1)24小时全天候语音服务
(2)法定工作日人工咨询服务8:30-12:00;14:30-18:00
语音留言服务:
24小时自动开通语音留言,设专员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
温馨提示:
内容包括:医保账户查询、养老保险查询、社会保障市民卡挂失、社保医疗账户状态查询、江苏社会保障卡临时挂失业务等。
窗口查询
办理程序: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至社保局办公大厅窗口查询。
办理窗口:
1.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地址:徐州市睢宁县八一东路22号
咨询电话:0516-88388097
上班时间:工作日9:00-17:00
2.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解放南路延长段26号302室
咨询电话:0516-85806100
上班时间:工作日9:00-17:00
3.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地址:徐州市沛县歌风路13号
咨询电话:0516-89732287
上班时间:工作日9:00-17:00
延伸阅读:徐州市启动2017年度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试点工作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113号)要求,我市市本级2017年度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试点工作正式启动。结合近两年我市安全评估试点经验,特制定本次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徐人社发[2017]106号),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估对象与内容
(一)评估对象:市本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
(二)评估内容:市本级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状况和风险管控状况。
1. 基金运行状况:主要评估基金支撑能力、资产管理质量和各险种个性化指标完成情况;
2. 基金风险管控状况:主要评估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和评估期内基金违法违规情况等。
二、评估步骤
第一阶段(2017年5月?6月):各社保经办机构组织开展基金安全自评,并上报相关资料。各经办机构应于6月20日前完成自评,并报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基础数据表(分险种)》、《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评分评级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检查评估评分表(分险种)》及“基金违法违规”4项指标自评分值。
第二阶段(2017年7月?8月):成立基金安全评估小组,对社保经办机构开展再评估;同时细化研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风险管控状况中基金违法违规情况指标体系及评分规则。
第三阶段(2017年9月):根据前期安全评估总体情况、发现问题等,形成市本级基金安全评估报告,上报省厅社保基金监督处。
第四阶段(2017年10月):根据省厅的复评与反馈,结合此次评估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总结我市社保基金安全评估试点经验。针对不同评估分值、类别,分类监管;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优化安全评估指标体系,全面掌握基金安全状况,切实提升基金安全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部门联动
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是掌握基金安全状况,完善社保监督体系,保障基金安全完整的重要手段,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本次试点工作由市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牵头,相关行政处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信息管理机构相互配合完成,各部门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与沟通协调,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试点要求,确保评估质量
各部门应认真研究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113号)和我市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对照各项指标,认真组织开展自评与复评。各经办机构应于6月20日前报送相关数据资料,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评估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试点经验,加强日常监管
围绕基金运行状况、风险管控状况两大评估内容,分析基金运行和管理中的风险点,对不同评估类别的险种实施分类监管;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强化日常监督,进一步完善机构内部控制评价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