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炎炎夏日,2017年四川省高温补贴标准广受关注,详细的情况如何?下面去了解一下吧!
2012年,四川出台《四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将高温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天6元-10元调整为每人每天8元?12元。
根据《四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为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四川的高温津贴标准?
四川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天8元?12元,而成都市的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天10元?12元。
和全国其他省市相比,四川的津贴标准并不高,这是什么原因?
高温津贴发放的标准主要是考虑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工资水平、物价水平等因素来确定。
高温津贴和工资的关系?
高温津贴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同时,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要据实单列,同时应计入企业的工资总额。
高温津贴标准为何多年不变?
四川目前执行的高温津贴标准是2012年制定的,全国其他省市也面临这个困境。公开的28省市中,只有天津实现了动态调整,日标准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12%发放。对于一些地方长期沿用往年标准,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表示,目前许多企业在生产经营上面临困难,现在社保费率都在降低,高温津贴过高也不利于减轻企业负担。
高温政策难落地的原因?
对于部分地区高温津贴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有专家表示,目前高温天气的劳动保护主要依靠劳动监察部门、工会组织监督,监督管理工作比较乏力,惩处方面的欠缺,使得用人单位违法成本较低。此外,劳动者在企业面前较为弱势,不敢更不会主张权利……也是高温政策难落地的重要原因。
用人单位不发放高温津贴怎么办?
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此外,人社部日前下发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决定6月15日至7月29日,在全国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通知中,用人单位遵守高温津贴的规定情况列入了检查内容。
清凉饮料能不能冲抵高温津贴?
《劳动法》明确规定,企业在防暑降温上不许搞“双重标准”,只要单位与职工建立了劳动关系,正式工、临时工应一视同仁。在露天工作或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要免费为其提供卫生的清凉饮料,费用不应从工资中扣除,更不能折合现金冲抵高温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