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

甘肃高温补贴标准发放时间,甘肃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新规

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那么甘肃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甘肃高温津贴发放多少钱?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甘肃岗位津贴补贴标的相关信息,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国家相关政策规定

2012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安排劳动者在35C°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C°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二、目前我省执行标准

目前,我省夏季高温津贴标准执行的是1997年由原省劳动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甘劳发〔1997〕178号)规定的标准,即: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4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40元,一般工作人员(含行政事业单位)每人每月35元,发放时间为7、8、9三个月。至今已经连续17年未作调整。

1997年出台上述政策时,我省职工年平均工资仅为6182元,2013年,我省职工年平均工资已经达到44109元,较1997年增长了613%。现行高温津贴标准明显偏低,与目前我省职工工资水平形成了较大反差。

三、其他省市调整情况

据了解,近年来,全国陆续有26个省市调整了高温津贴标准,其中:按月发放的省区中,山西和江西的标准最高,为每人每月240元;按天发放地区中,天津标准最高,为每人每个工作日24元。从发放时间来看,多数省份发放时长为4个月,海南发放时间最长,为4至10月共7个月。从周边省份调整情况来看,陕西于2011年进行了调整,标准为:每个工作日10元,享受范围为各类企业,同时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岗工作人员发放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室外作业人员每个工作日10元,其他人员6元,执行时间为四个月;宁夏于今年5月进行了调整,标准为:每个工作日室外12元、室内8元,执行时间为四个月,享受范围为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新疆于2012年进行了调整,标准为:每个工作日室外温度超过35C°12元、室内温度超过33C°6元,享受范围为各类企业;青海省由于气温较低一直未执行高温津贴制度。

四、我省的调整计划

(一)调整标准。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个工作日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个工作日8元。调整后,我省室外作业人员高温津贴达到每人每月260元【人社部规定每月计薪日为21.79天】,较目前执行标准提高了478%(比工资涨幅低135个百分点),室内作业人员高温津贴达到每人每月174元,较目前标准提高了335%(比工资涨幅低278个百分点)。

(二)实施范围。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三)执行时间。7、8、9、10四个月,较目前执行标准延长1个月。

(四)如省政府同意这个方案,就由省人社厅发文执行。

另外,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可否发放夏季防暑降温费问题,我厅同省财政厅一起继续了解周边省份情况、向上汇报争取,一起提出意见,报省政府审定。

以上请示妥否,请审示。

甘肃高温补助的标准是按照着非常多的综合因素来制定的,结合了我们国家的相关规定,各省之前的规定还有当地人员的工资等等条件来制定的,所以说是非常的合理的。对于不同的情况也有着不一样的补助标准,所以说我们要结合我们的工作条件了看待这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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