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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二胎补贴政策,四川对生二胎有没有补贴  

发布时间:2023-11-09 09:21:03

2019年是全面放开二孩的第四个年头了。然而,现在却有数据表明,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短时间内使得我国新生儿数量增长,但对长期来说影响并不大。所以国家正在针对这一现状加快改革创新的步伐,发放二胎政策补助,以求减轻社会抚养负担,为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的人口条件。那么四川二胎政策补助金额是多少呢?下面思而思学小编给您介绍2019四川二胎政策最新补助金额。

全面放开二胎政策最新消息:二孩准生证办理已全面放开。去年12月30、31日,自治区、市两级卫计委相继下发了相关通知,自今年1月1日零时起,全区对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夫妻,实行生育登记制度,不再进行生育审批;生育登记时将统一使用的《生育第一个子女登记表》改为《生育登记表

》;同时,新出生孩子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生育二孩无需进行审批

说到生育一孩时办证的过程,很多家长感叹不已,五六个章盖下来,腿都跑断了。今年开始,

如果你想生育孩子,那就方便多了,只需填写一张《生育登记表》就可以了。

去年12月30日,自治区卫计委下发《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生育服务证办理工作有关事项

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自2016年1月1日零时起,对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

夫妻,实行生育登记制度,不再进行生育审批,由夫妻自主生育。夫妻在生育后3个月内,持夫妻

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在现居住地登记的,需同时提供居住证)、结婚证(属再婚的还需提供离

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及3张夫妻近期免冠2寸照片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乡

(镇、街道)进行生育登记。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生育第二个子女

的在原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上登记相关变更信息。公众号:兴国自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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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使用《生育登记表》

根据《通知》要求,之前在全区统一使用的《生育第一个子女登记表》改为《生育登记表》。

生育登记对象在填写《生育登记表》时,要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婚姻、生育或收养子女等信息

,经办人员根据填写的相关信息对照有关规定,予以登记并发放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因登记对象的

虚假信息造成不符合政策多生育子女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将失信记录纳入社会征信系统。

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通知》,去年12月31日,南宁市卫计委也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

卫生计生委做好生育服务证办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自2016年1月1日零时起,对生育两个

以内子女的夫妻,实行生育登记制度,不再进行生育审批,由夫妻自主生育。夫妻持双方的户口簿

、身份证(在现居住地登记的,需同时提供居住证)、结婚证(属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

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及3张夫妻近期免冠2寸照片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村(居)委会进

行生育登记。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在原计划生育

服务手册上登记相关变更信息。生育登记时将统一使用的《生育第一个子女登记表》改为《生育登

记表》。

未婚先育一孩不用再交罚款

新条例规定实行诚信管理,将公民计划生育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这意味着,不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将在申请贷款、出行、享受公共服务等诸多方面受到限制。新条例还规定推

行避孕节育自主选择,删除上环、结扎和查环查孕的有关规定;取消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制度;减轻

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子女的法律责任,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的,不再征收社会抚养费

,只督促补办相关手续;

取消禁止招聘录用没有计划生育证明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和禁止向没有计划生育证明流动人口育

龄妇女出租、出借房屋的规定。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将电子化

去年,国家卫计委流动人口司司长王谦曾表示,7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已在北京、天津

、上海等11省份推行流动人口电子婚育证明试点工作,并计划在2015年全面推进这项试点。我们了

解到,截至11月底,我国29个省份将推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

今年7月全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查询平台正式启用,到10月底有25个省份已

经正式上线应用,预计到11月底会达到29个省份。该平台启用以来,全国跨省查询量86万人,浙江

等12个省市已经取消了纸制婚育证明。他表示,这项改革目的就是要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流动人口

婚育证明信息的互联互通,改变过去流动人口外出需要事先获得纸质证明的模式,这样为流动人口

四川生育津贴报销标准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30天;

4、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话75天。

四川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①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

②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补贴。

2018年四川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身份证;

2、住院费用原始票据;

3、出院证;

4、生育指标;

5、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

6、婚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7、异地生育的还须提供生育所在医疗机构的级别证明。

2018年四川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足额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

2、职工生育保险持续缴纳12个月以上;

3、产前检查费、生产费需到指定医院刷卡结算;

4、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到医保中心生育科申报;

5、生育报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备注:生育报销需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2018年四川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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