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

济南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有哪些,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方案 &

近年来,国家大力提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理念,鼓励大学生积极自主创业,同时出台了多项创业优惠政策。经过创创查阅相关资料,下面思而思学教育网为大家整理关于济南大学生创业相关政策与信息,可供参考!

济南市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个人小额担保贷款

1、贷款额度

个人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10万元。

2、行业范围

除国家限制行业以外的商贸、服务、生产加工、种植养殖等各类经营项目均视为小额担保贷款微利项目,纳入财政贴息范围,贷款利息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

对大学生创办的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放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可根据合伙(组织)人数、经营项目、还贷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情况,按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可达2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由财政部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成功创业6个月即可领取1000元补贴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办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可按实际创造就业岗位个数给予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岗位500元。

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1000元。

灵活就业创业大学生可申请3年社保补贴

对离校后2年未就业的就业困难大学生,进行失业登记后,以灵活就业形式创业的,并按灵活就业形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补贴标准按济南市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执行。

大学生可用住所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对高校毕业生创办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登记费、年检费和工本费,申办独资、合伙企业的,不受出资额限制。鼓励大学生依法以知识产权、实物、科技成果等可评估、可转让的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允许大学生自主创办公司以股权出质融资。

放宽经营场所等限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大学生创业人员从事非扰民项目的,可以住所(经利害关系人同意)、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农村住宅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同时依法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放宽营业执照期限限制。

入住创业孵化基地可补贴2年房租

济南市大学生创业者入驻市级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并根据基地内创业组织吸纳就业的情况,给予一定期限的房租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房租补贴按先缴后补的原则,每年每户给予不超过场所实际租赁费金额的50%,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400元。


济南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


入驻条件

入驻企业必须是独立法人经营单位,且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能独立承担入驻期间发生的经营风险和因企业运营而产生的经济、民事等法律责任。

毕业5年内大学生创办的企业注册1年以内的或创业项目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入驻:

(1)属于科技研发与应用、环境保护、生物制药、工程设计、美术设计、动漫创意、影视制作、文化传播等科技型、创新型的。

(2)具有较好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商贸物流、现代服务业和以互联网信息技术为手段经营的。

(3)特困家庭大学生自主创办企业可适当放宽入驻条件。

入驻企业享受的扶持政策

(1)房租全免政策。所有入驻企业免交房租。

(2)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入驻企业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可申请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符合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范围条件的入驻企业,按规定可申请享受小微企业创业贷款扶持政策。

(3)创业“两项补贴”政策。入驻企业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

(4)见习补贴政策。入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符合《济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可申请享受见习补贴政策。

(5)创业培训补贴政策。入驻企业的创业带头人可优先参加创孵中心举办的各类免费培训活动和专题服务活动。经创孵中心推荐在区县创业学院参加创业培训的学员享受创业培训补贴。

(6)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政策。入驻企业吸纳安置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可按规定申请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7)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入驻企业,指导其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税收减免及高新区优惠扶持政策。



普惠性创业扶持政策

创业培训补贴

1、补贴范围

(1) 在校毕业生。

(2) 在济南初次创业、注册营业执照一年以内的个体工商户。

2、补贴条件

在各县(市)区创业学院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3、补贴金额

500元至1300元不等。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非济南市户籍高校毕业生在济南市自主创业,可在创业地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高校毕业生从事网络创业的(不含网吧)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1、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高额度为10万元的政府全额贴息的创业担保贷款;

2、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300万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贷款贴息。

3、对还款及时、无不良信贷记录的,允许再申请一次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1、补贴范围

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领取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即五险)满12个月的创业者。

2、时间及金额

2016年8月1日起,补贴金额为2.4万元。

3、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金额3000元。

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1、补贴条件

本市户籍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个体工商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于7月1日以后,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

2、补贴金额

(1)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享受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2)吸纳本市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为其(含创业者本人)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可按每招用一人给予500元的标准享受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个体工商户入驻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房租补贴

1、补贴条件

本市户籍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于7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创办个体工商户,领取营业执照,在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正常经营1年以上。

2、补贴金额

每年每户给予2000元的房租补贴。房租补贴按先缴后补的原则,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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