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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联系电话

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联系电话为0317-8026001。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实施专科层次教育。

一、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联系电话

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联系电话:0317-8026001

二、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工作职责

按照《泊头职业学院院系两级管理办法》的相关精神,特制定泊头职业学院教务处工作职责。

1.负责建立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和教学基本规范。

2.负责督导各系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的制定。

3.负责督导各系部的队伍建设、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

4.负责督导各系部开展课堂教学的改革。

5.负责督导各系部进行教学常规检查,提出稳定教学秩序、改进与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

6.负责督导各系部的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

7.负责督导各系部的校本教材的编写工作。

8.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教师的培训工作。

9.负责核实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

10.负责组织教材的征订和发放。

11.负责学生成绩库的维护以及学生成绩的管理。

12.负责学院公用教室的管理和使用。

13.负责学生普通话考试。

14.负责组织全院性的教师业务比赛。

15.负责整改平台的管理及填报工作。

16.负责诊改平台的管理及填报工作。

17.负责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平台的管理及填报工作。

18.负责学院年度质量报告的撰写和上报工作。

19.负责学院新专业的申报工作。

20.协助督查室查处严重教学事故。

21.协助学术委员会做好精品资源共享课的验收工作。

22.协助学术委员会和科研处做好校本教材的审定工作。

23.协助各系部组织期末考试。

24.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人员分工及具体岗位职责

一、教学全面管理

1.负责制定教学管理制度和教学基本规范。

2.负责督导各系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的制定。

3.负责督导各系部的教师队伍建设。

4.负责督导各系部的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

5.负责督导各系部开展课堂教学的改革。

6.负责督导各系部教学质量文化建设。

二、教学运行管理

1.负责督导各系部进行教学常规检查并及时进行总结分析。

2.负责学院公共课的调度和安排。

3.负责对各系部课程设置情况的把关与审核。

4.负责对各系部课程变化情况的实时监控和汇总。

5.负责组织各系部师生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和比赛。

6.负责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数据的采集和上报。

三、教学质量管理

1.负责组织填报“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平台”,并根据撰写《泊头职业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分析报告》、《泊头职业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2.负责组织填报“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平台”,并撰写《泊头职业学院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自评报告》。

3.负责整改方案任务的分解、实施和总结。

4.协助教务处长做好“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工作,负责“诊改”方案的制定和落实。

5.协助教务处长制定或修订教学管理制度。

6.负责教务处网站的日常维护工作。

四、考务及档案管理

1.负责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组织工作。

2.负责专接本考试的组织工作。

3.负责英语四六级考试的组织工作。

4.负责教师资格证的认定工作。

5.负责教学档案的管理工作。

6.负责公用教室的管理和使用。

五、学生成绩管理

1.负责学生原始信息的采集和核查。

2.负责学院学生成绩管理系统的管理与维护。

3.负责督导各系部课任教师及时登录学生期末考试成绩。

4.负责把学生期末考试成绩发放到各系部。

5.负责学生成绩的更正与修改。

6.负责毕业生成绩的整理和成绩单的打印。

六、教师绩效管理

1.负责教师工作量的审核。

2.负责教师工作量公示。

3.负责教师工作量的核算。

4.负责教师工作量的上报。

5.负责新增专业的申报工作及专业设置平台填报工作。

6.负责学院数据平台的填报工作。

七、教材管理

1.负责督导各系部申报教材订购计划。

2.负责对各系部申报的教材订购计划进行统计汇总。

3.负责教材的征订和接收。

4.负责组织教材的发放、增订和补订工作。

5.负责学生离校前的书费核算。

6.负责校本教材的管理与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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