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报到
(一)新生定于9月11日报到,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以书面形式向河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假。无故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报到须持本人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两者缺一不可。凡丢失或毁坏者,须凭当地招办证明信办理报到手续。
(三)新生报到时持银行代收学费凭证,到所在学院换取正式学费票据,凭此办理入学手续,需备半身正面免冠一寸照片 14 张。
(四)新生报到时可凭录取通知书购买优惠火车票;新生报到地点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各校区报到地址:
校本部: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 180 号,火车站乘 22 路、27 路公共汽车,河北大学站下车。
新校区: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2666号河北大学新校区,火车站乘 27 路、4路公共汽车,河北大学新校区站下车。
医学部校区:河北省保定市裕华东路342号;火车站乘1路公共汽车,河北大学医学部站下车。
(五)报到当天保定火车站、保定东火车站及客运中心设有接待站,早8:00至晚19:00。
二、学费交纳
(一)学费标准(元/年.生):哲学、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本科专业4500元;艺术类本科专业8500元;其它本科专业5000元。中外合作办学人力资源管理本科专业18000元;中外合作办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戏剧影视文学、视觉传达设计本科专业暂定28000元(以物价局批文为准,多退少补)。
(二)学费交纳方式:由河北省内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代收。请务必于 9月1日前 按照收费种类号8018、收费号(通知书上的个人学号)到工商银行营业网点足额交纳学费,并妥善保存银行代收学费凭证,咨询电话:0312-5030739、5063430。
如生源地无河北省工商银行营业网点,新生可在报到时使用银联卡,到学校指定的收费处刷卡交费(免手续费)。
三、相关说明
(一)新生如需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请按以下账户汇款,汇款时务必注明学号、姓名、专业等信息。
在校本部、新校区报到新生:
户名:河北大学;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红星支行
账号:0409002009264039993 行号:102134009555
在医学部校区报到新生:
户名:河北大学医学部;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红星支行
账号:0409002009249039227 行号:102134009555
(二)学校实行公寓制住宿,根据住宿情况每生每年应交住宿费500?1200元,每学年开学时一次交清。学校为学生统一代购公寓用品,包括被褥、毛毯、蚊帐等,共计690元,学生可自愿购买。依照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冀质监局[2008]195号)文件要求,新生入学时,对其自购自带床上用品的品牌等登记造册报省纤维检验局。
(三)教材费第一学年800元,多退少补,学生自愿购买教材。
(四)新生报到与入学体检同时进行,体检费每人100元,要求13日前必须完成。学校鼓励学生自愿参加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校统一办理参保手续,并给予一定补助。
(五)凡当地省招办不负责寄送档案的,由学生本人把高考及高中档案(含党团关系)带来并交给所在学院党组织。
(六)新生团员关系转至共青团河北大学委员会;党员关系转至中共河北大学党委组织部(保定市新生)或中共保定市委组织部(其他地区新生)。
(七)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凡选择将户口迁至学校的,迁移地址一律填写“河北省保定市河北大学”,《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身份证及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完全一致,同时必须加盖公安部门公章及户籍专用章。迁移证须在报到之日起40天内交给学校,逾期不再接收。迁入后,除退学、转学者外,在校学习期间户口不予迁出。保定市区新生一律不办理户口关系。
(八)新生9月14日至21日军训,正式上课时间为9月22日。
四、 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 180号(071002)
电话:0312-5079698、5079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