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政策

濮阳户口迁入政策条件规定,濮阳买房落户政策详细解读

一、进一步放宽市城区落户条件

在市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均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办理规范:申请人提供书面申请,可证明共同居住的配偶、子女、父母关系的相关材料,所有迁入人员的身份证明,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供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无《房屋所有权证》可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发票);租赁房屋的提供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租赁证》及租赁合同、房主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房东同意入户证明。经市公安局各分局审批后,办理入户手续。

二、全面放开县城和建制镇落户限制

在县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均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办理规范:申请人提供书面申请,可证明共同居住的配偶、子女、父母关系的相关材料,所有迁入人员的身份证明,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供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无《房屋所有权证》可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发票);租赁房屋的提供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租赁证》及租赁合同、房主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房东同意入户证明。经各县公安局审批后,办理入户手续。

三、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的人员进城落户

在城市、城镇稳定就业的中高级职称人员、大中专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等,可自愿进城落户。合理设立集体户口,方便符合条件但无个人合法房屋产权的人员进城落户。

办理规范:申请人提供书面申请、毕业证(或职称证明)、就业合同、就业单位证明,经各县分局审批后,办理入户手续,可入单位集体户口;迁入地有亲属的,提供亲属同意入户证明,可迁入到亲属户口下。单位集体户口的设立,按照《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办理。

四、限制从城市、镇向农村落户

各基层公安部门要严格控制长期在市城区、县城镇居住的居民申请将户口迁往农村。市城区、县城镇生活的居民申请将户口迁往农村的条件:一是长期在农村居住;二是以农业为生;三是农村有住宅;四是村委会同意濮阳全面放开户籍政策濮阳全面放开户籍政策。

办理规范:申请人提供书面申请,社区民警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是否长期在农村居住,是否以农业为生,在农村是否有住宅),村委会同意迁入证明。经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入户手续。

濮阳户籍改革最新政策新版户口迁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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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濮阳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农转非申请条件:

1、在乡镇农机、水利、经营、林果、蔬菜、畜牧、养殖等部门第一线工作的职工。

2、在民政系统殡葬、精神病院、光荣院、福利院、烈士陵园工作的职工。

3、在农田水利系统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水库河道管理、水文勘测、农林灌溉、防汛抗旱、造林、护林、植保、育种工作的职工。

4、在市政工程建设系统从事公路建设与维护、市政基础设施施工与维护工作的职工濮阳全面放开户籍政策。

5、在园林、环卫、旅游系统工作的职工。

6、获得市专业主管部门或区县委、政府奖励以上的人员。

7、获得国家或市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奖励、包含星火奖或与之同等奖励的人员。

8、录用或者过渡为乡镇机关的国家公务员。

9、普通高校农业户口自费生(包括高职毕业学生)。

办理材料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农转非需要的证明材料:

1、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高、中级职称证书。

2、岗位受聘的证明材料。

3、学历证书。

4、任职证明(任命书或任职材料)。

5、获得奖励或荣誉证书的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指标:每年省市人事局向各区县人事局和相关部门下达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农转非与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家属农转非指标。

2、初审:各区县人事局根据下达的指标数量和农转非人员的标准与条件,制定工作方案,分配指标,对本地区本部门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遴选、审核濮阳全面放开户籍政策百科

3、递交材料(初审合格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各区县人事局对对初审合格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填写《农转非人员审批表》(一式一份)、《农转非人员备案表》(一式二份)、《农转非人员名单》(一式三份),注明意见,加盖公章,报人事局综合计划处。

4、递交材料(初审合格的家属农转非人员):各区县人事局对初审合格的家属农转非人员填写《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人员审批表》(一式一份)、《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人员备案表》(一式二份)、《农转非人员名单》(一式三份)、注明意见,加盖公章,报人事局综合计划处。

5、复核:省市人事局在接到农转非申报材料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对合格者开据《农业户口转为居民户口通知书》。

6、办理:各区县人事局持《农业户口转为居民户口通知书》、《农转非名单》先后到市公安局、区、县公安局办理农转非手续。

7、完成申请:录用公务员、招收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专项农转非工作,由各系统区县主管部门摸清基本情况后,将符合条件的人员送交区县人事局审查,区县人事局应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在收到材料后按照农转非的工作程序上报市人事局审批,同时报市主管部门备案。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费用:符合条件不收费

办理时限:申请3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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