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本地人:
1、收养儿童入户
2、亲生子女入户
外地人:
1、来海口工作
2、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安置落户
3、投靠亲属
(1)夫妻投靠户口迁入
(2)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入
(3)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入
4、应届毕业生落户
办理材料
收养儿童入户
1、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2、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
3、户口簿
4、申请落户书面材料
亲生子女入户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随母:1、《出生医学证明》;2、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3、父母结婚证;4、母亲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5、母亲户口本。
随父:1、《出生医学证明》;2、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3、父母结婚证;4、父亲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5、父亲户口本。
注:1、1998年7月22日后出生的人口才能选择随父出生落户。
2、父母是现役军人无户口本的,提供部队证明及父母双方军人的身份证件。
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办小孩入户需提供:
(1)父母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或街、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下同)
(2)父母的《结婚证》
(3)户口簿及身份证
(4)《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证》
还需根据下列不同类型提供相关证明:
(1)属1997年2月1日之前出生的小孩,母亲在外地且未入户的还需当地派出所出具未入户证明;
(2)属19周岁以下就读初中或高中的在校学生需提供学校证明;
(3)属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亲属入户的,还需提供祖父母(外祖父母)或亲属的户口簿、身份证及派出所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来海口工作
因工作调动
1、调函或流动函;
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3、调入单位证明;
4、商调表;
5、《调动人员审批表》
留学人员入户:
1、申请落户书面材料
2、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有效证明
3、原户籍证明
4、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
5、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二张
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安置落户
1、复员、转业、退伍证件
2、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
3、户口薄
4、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二张
投靠亲属
夫妻投靠户口迁入
1、双方户口簿;
2、结婚证;
3、待业证;
4、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
5、申请落户书面材料。
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入
1、双方户口本;
2、退休证;
3、派出所出具关系证明;
4、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
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入
1、申请落户书面材料
2、父母双方户口簿
3、出生证
4、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
5、父母结婚证
6、居民身份证
随军家属入户
1、师以上政治机关批准的《随军审批表》
2、结婚证
3、出生证(有子女的)
4、部队证明
5、军官证。
应届毕业生落户
1、批准文件
2、工人介绍信
3、合同书
4、户口迁移证
5、录用单位证明
6、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二张
7、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
申请→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审批→当场办理
办理地点
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
地址:南沙路41号
电话:(0898)66776110
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琼山大队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
电话:(0898)66982965
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地址:龙华路40号海口交警大厦8层
电话:(0898)66796624
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办证中心
地址:南沙路98号
电话:13907571712
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
电话:(0898)66989731
海口市派出所地址及联系电话一览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天内
办理费用:9元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