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重庆户籍新政主要有哪些内容?有什么政策?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重庆户籍新政,欢迎大家参阅!
2017重庆户籍新政
重庆市户籍改革,旨在着力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调整完善进城落户政策,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居民合法权益,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到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以上,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左右。
2017年重庆户籍改革有哪些政策?
到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以上,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左右。
重庆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亮点频出:五大功能区将实施差异化的落户制度,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之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建实名制自然人数据库;出台居住证制度,持有居住证的居民可以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公共服务。
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将围绕三大目标开展:一是创新人口管理,统一城乡户籍登记,以居住证为载体,推动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覆盖;二是优化人口布局,都市功能核心区、都市功能拓展区和城市发展新区突出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集聚,促进结构优化;三是提高城镇化质量,关键就是要通过户改提升城镇化质量。到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以上,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左右。而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等权利,并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
调整优化主城落户条件
本市籍转移人口,在都市功能核心区、都市功能拓展区务工经商5年,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本人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等,可申请登记主城区常住户口。其中,与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务工经商年限可放宽至3年。
所谓“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包含:集成电路、液晶面板、物联网、机器人、石墨烯和纳米新材料、新能源及智能汽车、页岩气、MDI一体化、生物医药、环保装备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
城乡统一为“居民户口”
在创新人口管理制度方面,实施意见提出的第一条措施就是,“重庆将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即,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全市城乡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按照统一城乡户口登记要求,我市将逐步取消与户口性质挂钩的政策标准设置,清理完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等政策,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制度体系。
分区居住条件
都市功能核心区与都市功能拓展区:
本市籍转移人口,在都市功能核心区与都市功能拓展区务工经商5年,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本人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等,可申请登记主城区常住户口。对与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务工经商年限可放宽至3年。
城市发展新区城区:
本市籍转移人口,在城市发展新区城区务工经商2年,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本人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等,可申请登记城市发展新区城区常住户口。
对与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可不受务工经商年限限制。
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
在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区县城务工经商3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农业转移人口,本人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等,可申请登记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区县城常住户口。对与市级及以上工业园区企业签订有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可不受务工经商年限限制。
小城镇落户:
在产业基础较强的中心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且具有一定就业能力的本市籍农业转移人口,本人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等,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在其他小城镇落户的,应坚持以就业为前提条件。
居住证制度
1.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
2.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
3.市外户籍随迁子女在本市连续就学年限等符合要求的,可在本市高考。
4.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可在居住地申请落户。
5.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履行服兵役、参加民兵组织等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公民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