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政策

萍乡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及萍乡落户政策规定

对于萍乡各种情况户口迁入材料一览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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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情况1到12到各派出所办理即可,情况12后面的需到市局办理

(1)夫妻投靠入

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入户申请书;

2、身份证;

3、结婚证;

4、《计划生育证明书或《计划生育证明服务证(违反计划生育的,应在该证中列明“已全额缴清社会抚养费”,并附“缴费单据”),男性满55周岁、女性满50周岁免提供计划生育证明;

5、有子女的附小孩出生医学证明及节育证;

6、迁出地及迁入地户口簿。

(2)父母投靠子女入户

所需材料:

1、父母及子女申请书;

2、申请人和所投靠的子女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子女情况和双方关系证明。

(3)子女投靠父母入户市

所需材料:

1、父母及子女入户申请书;

2、身份证;

3、结婚证;

4、《计划生育证明书或《计划生育证明服务证(违反计划生育的,应在该证中列明“已全额缴清社会抚养费”,并附“缴费单据”);

5、小孩出生医学证明;

6、节育证;

7、迁出地及迁入地户口簿;

8、小孩已满16周岁的,提供本市在学证明。

(4)随父

1998年7月22日(含当天)以后出生的婴儿(小孩),可申请来汕随父入户。(符合计划生育且出生半年内报生的,直接在父亲户口地派出所申请)

所需材料:

1、父母申请婴儿入户报告书;

2、结婚证;

3、户口簿;

4、身份证;

5、小孩出生医学证明。

(5)离婚人员回原籍入户

原家庭基础在我市,因结婚户口迁往外地,后又离婚且无固定职业,现在我市有固定住所或有直系亲属。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身份证;

3、离婚证明(随带小孩的附出生医学证明);

4、相关计划生育证明;

5、迁出地户口簿;

6、原户口底册;

7、本市直系亲属户口薄(或合法固定住所房屋产出所户籍证明权证)。

(6)已安排在外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辞(退)职回原籍入户

原家庭基础在我市,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户口迁往外地,毕业后又在外地安排工作并落户,由于不适应环境或父母年老需要回原籍照顾,未婚且能提供证明证实在外地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身份证;

3、毕业证;

4、未婚证明;

5、迁出地及迁入地户口簿;

6、原户口底册;

7、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7)购房入户

公民在市区购买商住楼,可照顾业主本人或其配偶及符合计生政策的子女来汕入户。

所需材料:

1、房屋所在地房产交易所出具的《购房入户证明原件;

2、萍乡市商品房预售契约乙本复印件;

3、广东省契税收据和房屋发票复印件;

4、购房者及入户人的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5、结婚证、街道(镇)以上计划生育证明(违反计划生育的,应在该证中列明“已全额缴清社会抚养费”,并附“缴费单据”);、节育证、原籍入户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6、购房者及入户人入户申请报告;

7、市职防所体检表。

(8)连续暂住七年以上人员

在城市中心区暂住七年以上,符合有关入户条件的人员。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入户人身份证及迁出地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已婚的附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小孩出生医学证明、节育证);

3、《计划生育证明或《计划服务证(违反计划生育的,应在该证中列明“已全额缴清社会抚养费”,并附“缴费单据”);

4、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

5、合法固定的住所证明;

6、《居住证;

7、萍乡市职业病防治所体检表;

8、其它能够证明连续在汕居住、生活的证明、证件。

(9)外国人、外籍华人、无国籍人、华侨、台湾居民入籍入户

经出入境部门批准来我市定居的外国人、外籍华人、无国籍人、华侨、台湾居民。

所需材料:

1、外国人、外籍华人、无国籍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入籍证明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复籍证书和《办理户口通知;

2、华侨凭《华侨回国定居证;

3、台湾居民凭《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同胞定居证

(10)招生

被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新生。

所需材料:

1、迁出地派出所的迁移证;

2、录取新生名册;

3、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的入户证明;

4、新生录取通知书。

(11)本市生源大、中专学生毕业回迁

本市生源大、中专毕业生户口迁回原籍

所需材料:

1、户口迁移证(市内迁移不需办理户口迁移证)

2、身份证;

3毕业证书;

4迁入地户口簿。

(12)退学回迁

原系本市生源的退学人员

所需材料:

1、户口迁移证(市内迁移不需办理户口迁移证);

2、学校退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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