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吸引各类人才来济创业就业,市公安局出台了《济宁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放宽人才落户条件。此次户籍制度改革主要包含三个方面,一是全面放开落户城镇限制,二是尊重农民意愿,三是统筹推进。其中第二条原则明确提出“尊重农民在进城和留乡问题上的自主选择权,不得采取强迫方法使农民‘被落户’,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合法权益”。
济宁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副处长刘伟:“也就是说消除了户籍迁移门槛,还需要常住人口自主提出申请后我们为其登记常住户口,同时不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限制条件。”
此次改革力度较大,增设了学历落户,取消了年龄限制。申请在济宁市市区落户的,取消参加当地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时间限制,大中专学生在校期间落户到学校集体户,不设时间限制。市外人员申请在城区落户的,取消需同时具备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的条件限制,满足其一,即可落户。同时,依托电子档案监督审批系统,最大限度压缩办理时限,提升工作效率。市外迁入的,由原来5个工作日,压缩到1个工作日内向群众发放准迁证,市内迁移的当场办结发放户口簿。
济宁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副处长刘伟:“合法稳定就业人员,单位未设立集体户的,可到单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在社区集体户上落户。从事个体经营人员可凭营业执照到派出所社区集体户落户,办理时限压缩到最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