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政策

江西省农村低保待遇政策及申请标准条件新规则

2017年江西省低保多少

我省城乡低保人均补助分别提高到510元和310元!

城市低保标准城区由480元提高到510元,补差水平增加30元,达到345元;三县由450元提高到480元,补差水平增加30元,达到32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280元提高到310元,补差水平增加30元,达到195元。

申请城镇低保的条件:申请享受城镇低保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外县、市(区)迁入我街道户口必须满一年以上(苏仙、北湖两区中心城区户口异动不受此限制),并有固定住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我街道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持有非农业户口。

申请农村低保的条件:持有本街道常住农业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家庭成员包括下列人员: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兄、姐共同生活的父母双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养父母、养子女或法律指定的赡养人、抚养人或抚养人。

未共同生活居住在一起的家庭成员不能纳入同一保障家庭计算人口。

在校大、中专学生户口虽已转出,但可纳入同一家庭保障人口。同一家庭申报享受低保人数最多不能超过4人。

城市低保的区域范围:以下人员如符合低保条件,可在我街道申请城市低保:具有我街道城市居民常住户口;驻区中、省、市属企业;区属企业。

农村低保的区域范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申请农村低保。目前农村低保的重点是“三无”人员和重病、重残及单亲家庭(主要指女方)且子女未成年,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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