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联合召开长沙市贯彻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工作会议。今年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方案》将正式实施,意味着长沙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正式出台实行。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定为每人每月12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定为每人每月80元。
两类补贴对象有明确规定
2013年起,长沙在全市实施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并纳入市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清单,覆盖目标人群6万人。“但仍有很多残疾人生活非常困难,不少残疾人家属因照料需要而无法务工,仅靠城乡低保维持日常生活。”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陈昌佳说。
根据全市两项补贴制度实施方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分为两类:一类是具有长沙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各类残疾人;一类是具有长沙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或本人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且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的各类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是:具有长沙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各类残疾人。
两项补贴今年起将提标
此前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农业人口40元/月、非农人口60元/月,2013年调整为农业人口60元/月、非农人口80元/月;此前全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按照新的标准,今年起,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定为每人每月12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定为每人每月80元。根据长沙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状况和物价变动等因素,补贴标准原则上每两年调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