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政策

湘潭残疾人补贴政策及补贴最新标准

湘潭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 每人每月提高到70元

“感谢政府、感谢党”,岳塘区鸦雀塘社区一级残疾对象雷军在得知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均提高到70元每人每月后连声道谢,社区工作人员上门送上慰问品,询问其生活情况,并告知他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的好消息。

5月20日是全国助残日,从湘潭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改善湘潭市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生活质量,今年湘潭市将新增1100余万元资金,从2018年1月起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两项补贴”标准统一提高到70元/人/月。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确保全面完成省、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今年湘潭市将从1月1日起统一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即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从60元提高到70元,全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从50元(韶山60元)提高到70元,两项补贴发放将力争应补尽补,并实施动态管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包括具有本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多重残疾中生活贫困的一、二级残疾人,以及具有本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家庭或者本人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且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的各类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包括具有本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各类残疾人。而且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只需向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提出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街道办事处或乡镇进行初审,并报县(市)区残联审核,县(市)区残联审核后转同级民政部门审定即可。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湘潭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60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50元/人/月(韶山市为60元/人/月)。2017年度,全市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总人次达440567人,全年发放金额2657.416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总人次达348256人,全年发放金额1753.81万元,“两项补贴”全年共发放资金4411.226万元。2018年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后,全市需增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695.11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414.9万元,“两项补贴”需新增资金11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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