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

宁波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宁波产假国家规定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各省市在执行上述规定时,可酌情修改,但修改结果不能低于规定天数。那么宁波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呢?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宁波产假国家规定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从二胎政策开放后,一直在流传产假可以多休息几天了,但是我大宁波迟迟没有消息,话说离我“卸货”的日子越来越近了,早上打了个电话问了一下计生热线12356,具体现在产假到底有几天了,工作人员告诉我:只要是2016年1月1日之后生的,不管是第一胎还是二胎都在原来规定休息日的基础上加30天

查了一下相关资料:

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这意味着,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与以往有何不同?

1、当爸爸的男同胞们能多获得5天带薪休假时间。

2、对于妈妈来说,情况不同。此前,女性产假一般为98天基本产假。调整后,则是98天基本产假+30天计生奖励(即二孩以内)假=128天,相比则是新增30天产假。

3、30天的计生奖励假对于一孩、二孩都是适用的,对生产二孩的妈妈来说,二孩产假也增加了30天!128天的产假可以休双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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