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

齐齐哈尔产假多少天,齐齐哈尔产假国家规定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齐齐哈尔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呢?本文整理的齐齐哈尔产假知识,可供参考!

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可享受180天。法律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十日,假期工资照发。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产假一百八十日,假期工资照发,不影响聘任、工资调整、职级晋升;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日,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

齐齐哈尔市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参保职工须连续参保缴费满10个月以上,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如果女方未就业,且男方有生育保险的,可按规定申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补助”待遇。

齐齐哈尔生育津贴怎么算:

一:计划生育

1、放置宫内节育器。三级医疗机构150元,二级医疗机构130元,一级医疗机构110元;

2、取出宫内节育器。三级医疗机构180元,二级医疗机构160元,一级医疗机构140元;

3、皮下埋植剂放置(取出)术 120元;

4、宫腔镜取环术500元;

5、输卵(精)管结扎术按实际医疗费结算;

6、符合《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再生育规定,并办理《计划生育证》的,做疏通输卵(精)管手术按实际医疗费结算;

二:生育

医疗费:

(1)产前检查300元;

(2)自然分娩(正常产)从原标准500元调整到1100元;

(3)助娩产(含侧切)从原标准700元调整到1500元;

(4)剖腹产从原标准1200元调整到2500元;

(5)流产从原标准200元调整到300元;

津贴:

(1)女职工生育津贴。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产假天数:正常产或怀孕27周以上引产术90天;难产和剖腹产10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产假15天;流产15天;怀孕14??26周引产术30天;晚育女职工(23周岁零9各月以后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180天;生育二胎的参保人员按照正常生育标准支付生育津贴,不予按照晚育标准计发。

(2)男职工生育津贴。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按其所在企业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给予一个月的生育补助费。

齐齐哈尔生育津贴怎么领:

企业或者本人持生育保险待遇申报单、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以及医疗费报销收据,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齐齐哈尔市社保中心。

齐齐哈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永安大街195号

电话:0452-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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