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

阳江产假多少天,阳江产假国家规定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阳江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呢?本文整理的阳江产假知识,可供参考!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不论一胎、二胎或其他情形),可享受正常产假98天+奖励假80天,共178天。

2、如果有难产、多胞胎生育等特殊情形,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产假假期说明

【生育一胎】:正常产假98天+省条例规定奖励假80天=178天

【生育二胎】:正常产假98天+省条例规定奖励假80天=178天

【难产】:正常产假98天+奖励假80天+难产假30天=208天

【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妈妈们休产假的法律依据

①《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十一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②《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三、问题解答

1、在此次条例修改前已经怀孕或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应该怎么办?

【答】省卫计委:对这个问题,省卫生计生委在今年8月初作客"民声热线"节目时曾作过针对性回应。这次修改决定明确指出"2016年1月1日起至本决定公布之日,再婚夫妻和子女病残家庭再生育的条件,按照本决定的规定执行",与此前的口径相一致。具体而言,2016年1月1日以来,已经怀孕或生育第三个孩子的再婚夫妻,可以自行比对新条例的相关规定。如果符合再生育条件,可以补办审批手续,补办后按政策内生育对待。

2、劳动法规定产假多少天,休息工资怎样计算?

【答】我国女职工劳动法规规定的产假,全国统一,女职工生育的,享受产假98天(其中包括产前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女职工合法生育的,除享受劳动法规规定的产假之外,还按计划生育法规增加产假,按《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享受80天的奖励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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