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

梅州产假多少天,梅州产假国家规定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梅州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呢?本文整理的梅州产假知识,可供参考!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规定》第七条指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增加奖励假30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二胎剖腹产产假多久对于剖腹产,国家规定是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晚婚晚育规定的女员工增加30天产假。如果是一般剖腹产,则在98天的基础上加15天,如果即是晚婚晚育的剖腹产,则在98天的基础上加30天。

梅州产假天数及生育保险津贴申请流程一览

梅州市是广东省下面的一个市,只有每个省才有计划生育条例,省下面的各个市、县都是按照各省的计划生育条例来执行,也就是说梅州市是按照广东省的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来执行。据小编了解,2018年广东产假和去年一样,按照2016年最新标准执行,现行的广东省女性职工产假为128天,包括98天顺产假和30天奖励假,剖腹产等难产的情况可增加30天,奖励假延长至80天后,产假最少178天、最多为208天。此次修改中,陪产假没有作调整,仍为15天。

申领职工生育津贴补助办事指南

适用范围

由用人单位向参保地社保局申请

办事依据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通知(梅市府办[2015]20号)

申报资料

1、待遇享受人的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

2、用人单位垫付生育(计划生育)津贴的凭证(工资支付凭证);

3、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

4、享受生育津贴的还需要提供婴儿出生证(或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符合计划生育的相关证明资料;

5、申请单位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6、梅州市职工生育津贴待遇申请表;

7、社保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办理条件

已参加职工生育保险并按规定按实足额缴费,符合享受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规定的。

办事流程

第一步:受理。市、县(市、区)社保局业务经办人员对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

第二步:审核。社保局对受理的资料进行初审、复核、审批。

第三步:支付。社保局在20个工作日内将报销金额支付到用人单位银行账户或参保人社保卡金融账户。

联系电话

0753-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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