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其组成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劳动者在夜班、高温、低温、井下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本文小编为你解答关于梅州最低工资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从今5月1日起梅州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将由原来的每月1010元(5.80元/小时)调整为每月1210元(6.95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10元调整为12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1210元占我市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四成左右。
最低工资标准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和工资性津贴、补贴但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工作条件下的津贴、补贴也不包含国家法律法规有关工资构成以外的卓补贴、生活补贴、高温天气津贴和社保单位缴费部分等各种福利待遇。近几来我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已包含了社保职工个人缴费部分这方面的内容。
梅州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我市境内的所有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适用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与基金会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遵照执行。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我国一项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已于200312月30日颁布。
据了解最低工资规定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两至少要调整一次。
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公布后用人单位应贯彻落实以下工作,
1.用人单位应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
2.用人单位工资未符合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要求的应及时作出调整计划确保支付5月份及以后的工资时符合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要求。
3.用人单位在调整工资标准和工资结构时应坚持合法、合理的原则向劳动者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加强沟通协商避免影响劳资关系的和谐稳定。
4.用人单位应该根据劳动力市场用工需求情况在切实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面向劳动力市场参照本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做好薪酬结构调整使工资向劳动力市场回归以提高自身用工的市场竞争力。
市人力资源局也提醒广大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明确工资标准、合同期限、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等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按规定和约定完成工作任务并履行好工作考勤手续;妥善保存工作时间、加班时间、支取工资原始记录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