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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称工资改革,废除中小学教师职称工资制度相关消息

职称制度是专业技术人才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是评价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职业素质能力的一项主要制度,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人才科学配置和使用的重要依据。今天思而学教育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有关建议废除中小学教师的职称工资制度相关消息。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职称制度改革试点

2012年12月1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表示,明年启动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试点。

我国职称制度改革首先从中小学教师起步。200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在陕西省宝鸡市、山东省潍坊市、吉林省松原市开展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并增设正高级职称。去年,这项改革进一步扩大了试点。

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将主要改变现行职称制度存在的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价机制不够完善、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不够衔接等问题,特别是要解决等级设置不够合理的问题。

另据了解,会计、技校和中专教师等职称制度改革也将相继启动。

建议废除中小学教师的职称工资制度

随着时代的发展,中小学教师的职称工资制度应该废除。教育是事业单位,不是行政单位,教师工资不能比照行政级别靠。就好像行政职务是有限的一样,教师的职称岗位也是有限的,不可能多数教师都上。比如能上高级的始终是能是极少数,能上中级的也只能是一部分人,这就把多数人挡在了职称岗位之外,即使这些人努力工作想把职称搞上去也无希望。

而教师的工资随着职称走,拉大了教师收入的差距,这个差距是政策不合理导致的,并非教师努力程度的不同、承担工作担子轻重的不同、工作质量很工作态度等方面的不同造成的,同等的劳动而报酬不同,甚至劳动少的报酬多,造成同等劳动之间的不平等,不同学校之间也不公平合理,这就失去了公平正义,打击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给教师造成了心理上的伤害,教师厌教,常把情绪带进课堂,甚至把不好的思想灌输给学生,影响了教育的健康发展。再说,的分配原则应该是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劳优酬,事业而单位职工的工资应该是这一原则的体现,应该根据其工作数量和质量和工作年限确定。

而目前的情况是职称上去了的人,一部分是通过努力工作上去的,一部分是通过其他渠道上去的。即使是通过自身努力上去的,只能代表他以前工作努力,并不代表他以后的工作也是努力的,而职称工资伴随他终身就不合理,这个道理很简单,就像你近两年获得了优秀你就终身享受优秀待遇一样。很多很多的人,一旦职称上去了,就心安理得,不思进取了,工作的数量与质量就大打折扣,甚至想办法提前退休,上了职称的人不用一定在工作数量和质量以及工作态度上胜过没有上职称的人,情况恰好相反,是没有上职称的人在工作数量和质量以己工作态度上胜过上了职称的人。至于通过其他途径上去的就更不用说了。

还有,职称不能很好区分知识能力与贡献的大小。上了职称的不一定就比没有上职称的在能力水平,所做贡献大小等诸方面强,有的跟没上职称的一样,有的还不如没有上职称的。职称工资还导致教育功利化,学术腐败,以及教育行政干部的腐败等一系列腐败现象,败坏了社会风气,扭曲了教师的正常心理,影响了教师之间,教师与教育行政干部之间的关系,影响了学校内部的团结,影响了教育的健康发展,带来了一些不可克服的矛盾,希望决策者与时俱进,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秉持公平正义,向不合理的政策开刀,希望一个能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工作责任感的长效激励机制的出台,这是教师的殷切期待和教育健康发展的基本前提。

随着时代的发展,中小学教师的职称工资制度应该废除。教育是事业单位,不是行政单位,教师工资不能比照行政级别靠。就好像行政职务是有限的一样,教师的职称岗位也是有限的,不可能多数教师都上。比如能上高级的始终是能是极少数,能上中级的也只能是一部分人,这就把多数人挡在了职称岗位之外,即使这些人努力工作想把职称搞上去也无希望。而教师的工资随着职称走,拉大了教师收入的差距,这个差距是政策不合理导致的,并非教师努力程度的不同、承担工作担子轻重的不同、工作质量很工作态度等方面的不同造成的,同等的劳动而报酬不同,甚至劳动少的报酬多,造成同等劳动之间的不平等,不同学校之间也不公平合理,这就失去了公平正义,打击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给教师造成了心理上的伤害,教师厌教,常把情绪带进课堂,甚至把不好的思想灌输给学生,影响了教育的健康发展。

再说,的分配原则应该是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劳优酬,事业而单位职工的工资应该是这一原则的体现,应该根据其工作数量和质量和工作年限确定。而目前的情况是职称上去了的人,一部分是通过努力工作上去的,一部分是通过其他渠道上去的。即使是通过自身努力上去的,只能代表他以前工作努力,并不代表他以后的工作也是努力的,而职称工资伴随他终身就不合理,这个道理很简单,就像你近两年获得了优秀你就终身享受优秀待遇一样。

很多很多的人,一旦职称上去了,就心安理得,不思进取了,工作的数量与质量就大打折扣,甚至想办法提前退休,上了职称的人不用一定在工作数量和质量以及工作态度上胜过没有上职称的人,情况恰好相反,是没有上职称的人在工作数量和质量以己工作态度上胜过上了职称的人。至于通过其他途径上去的就更不用说了。还有,职称不能很好区分知识能力与贡献的大小。

上了职称的不一定就比没有上职称的在能力水平,所做贡献大小等诸方面强,有的跟没上职称的一样,有的还不如没有上职称的。职称工资还导致教育功利化,学术腐败,以及教育行政干部的腐败等一系列腐败现象,败坏了社会风气,扭曲了教师的正常心理,影响了教师之间,教师与教育行政干部之间的关系,影响了学校内部的团结,影响了教育的健康发展,带来了一些不可克服的矛盾,希望决策者与时俱进,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秉持公平正义,向不合理的政策开刀,希望一个能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工作责任感的长效激励机制的出台,这是教师的殷切期待和教育健康发展的基本前提。

多劳多得,优劳优酬,事业而单位职工的工资应该是这一原则的体现,应该根据其工作数量和质量和工作年限确定。而目前的情况是职称上去了的人,一部分是通过努力工作上去的,一部分是通过其他渠道上去的。

即使是通过自身努力上去的,只能代表他以前工作努力,并不代表他以后的工作也是努力的,而职称工资伴随他终身就不合理,这个道理很简单,就像你近两年获得了优秀你就终身享受优秀待遇一样。很多很多的人,一旦职称上去了,就心安理得,不思进取了,工作的数量与质量就大打折扣,甚至想办法提前退休,上了职称的人不用一定在工作数量和质量以及工作态度上胜过没有上职称的人,情况恰好相反,是没有上职称的人在工作数量和质量以己工作态度上胜过上了职称的人。至于通过其他途径上去的就更不用说了。

还有,职称不能很好区分知识能力与贡献的大小。上了职称的不一定就比没有上职称的在能力水平,所做贡献大小等诸方面强,有的跟没上职称的一样,有的还不如没有上职称的。

职称工资还导致教育功利化,学术腐败,以及教育行政干部的腐败等一系列腐败现象,败坏了社会风气,扭曲了教师的正常心理,影响了教师之间,教师与教育行政干部之间的关系,影响了学校内部的团结,影响了教育的健康发展,带来了一些不可克服的矛盾,希望决策者与时俱进,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秉持公平正义,向不合理的政策开刀,希望一个能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工作责任感的长效激励机制的出台,这是教师的殷切期待和教育健康发展的基本前提。

取消中小学教师评审的理由:

理由之一:

职称评定追求的是形式化的东西,而不一定是真正的实绩。教龄、论文、论著、荣誉等等,是晋升职称必不可少的条件,特别是高级职称要求更严。除教龄外,从中小学教师的实际情况看,其他任何一个指标都可能与教学质量无关。中小学教师的主要任务是教给学生知识、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陶冶学生的道德情操,把学生培养成合格的、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论文、论著只表明作者具有相当的学识,并不意味着他具备了作为中小学教师的基本技能,何以能够作为晋升职称的依据呢?至于各种荣誉称号,是对某一方面工作才能的表彰,不一定能够完全彰显教学工作的水平。以这些外在的形式化的东西作为衡量标准,显然有失公平。

理由之二:

职称评定完全是政府主导下的计划行为,必定会因资源短缺的“瓶颈”而造成高昂的社会成本。现在的实际情况是需要晋升职称的人比较多,而政府计划中的指标比较少,在这种供给远远小于需求的资源约束条件下,个人晋升职称需要付出的代价便高出了许多,从而造成了高昂的社会成本。一方面是人人争挤职称这座桥,另一方面是千方百计谋取个人私利以实现高出邻近竞争者的优势,最后形成业内工作不出力反而竞争优势强的局面,导致新的社会不公现象。

理由之三:

由于职称评定不是依据教学质量,必然会促使中小学教师想方设法寻找各种机会满足必要条件,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和社会道德水准的进一步下滑。试想,全国每年有多少中小学教师要晋升高级职称,即以每人需要两篇论文或一本论著计算,每年需要多大数量的报刊杂志和纸张资源呢?况且这些所谓的“论文”或“论著”中的绝大部分都是“垃圾”产品,评定完职称便毫无用处,这不是浪费资源又是什么!为了满足晋职的条件,教师们不惜花钱买“论文”,花钱买“荣誉”,用最简单的商品交换原则去换取教师这个圣洁职业的职称“桂冠”。

理由之四:

职称评定催生了一种特殊形式的腐败,催生了一个特殊的利益群体。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人事部门执掌着评定教师职称的大权,为攫取部门利益,为职称评定设置了道道门槛。比如,职称计算机考试、职称英语考试和一年一次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均是借提高教师素质之名而行聚敛钱财之实,此项“陋规”早应废除,却至今仍大行其道,皆因特殊利益群体的存在所致。

理由之五:

“教师职称评聘”制度,导致教师工资实施“按职称分配”的原则,从理论到实践都是错误的,是违背“按劳分配”原则的。目前教师工资以职称取酬,由于学校中、高级职称有名额限制的,特别是高级。达到条件的教师远远多于限制的名额,造成资历、学历、能力、工作量、成果差不多的教师之间(尤其农村义务教育的教师)收入差距过大:高级与初级相差接近一半。而工作的性质和工作量没因职称变化改变,外甥提灯笼??照旧(照舅);原来教什么还是什么,上多少节还是多少节,只不过工资大改变,而且严重影响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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