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

福州产假工资发放标准不低于多少钱

正常情况2024年福州产假工资发放标准为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参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成立不满1年的标准为单位成立之日起至发放生育津贴前所在单位月平均缴费基数/职工人数作为生育津贴的计发基数。福州产假工资发放标准2024不低于多少钱呢?小编为您搜集了相关信息,可供您参考!

一、2024年福州产假工资发放标准

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延长的产假期间的工资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

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

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妇女权益保障法》(主席令第40号)第二十七第一款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第五条均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

因此,女职工延长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照发,应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福州产假工资发放方式

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这里说的是基本工资。其他附加工资因各企业经营状况不同,规定不同,是否计发由企业定。

三、福州最新产假规定

符合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天育儿假。婚假、产假、照顾假、育儿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晋升。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将生育友好作为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支持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为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妇女提供再就业培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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