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产假应为98天还是158天?福州产假有多少天?剖宫产有多少天产假??
产假时间
符合《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职工产假为一百五十八天至一百八十天,具体天数由用人单位规定,
男方照顾假为十五天。
流产假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具有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医疗保健机构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证明,享有产假。
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产假为十五天至三十天;
怀孕三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四十二天;
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九十八天。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部分地区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天数基础上有特别的天数规定,还须以各地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