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参加广州生育保险并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的女职工,生育时仍在参保并正常缴费的,可享受生育医疗费报销待遇,具休报销 标准及报销流程如下。
广州生育保险报销指南
【受理机构】:广州市医保中心4楼医保业务综合服务厅
【咨询电话】:12333
【办理时限】: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申办
【适用对象】:准备分娩、施行流产及引产手术的广州生育保险参保人
报销所需资料说明
一、《计划生育服务证》或婚育证明;
二、医院病历;
三、医院诊断证明;
四、财税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
五、与收据(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或有医院印章的手工记录清单);
六、异地生育的提供《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异地分娩申请表》或《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
七、产妇或婴儿死亡的提供《死亡报告书》。
注:以上资料除发票及清单外,其它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报销流程指南
1、属于生育保险零星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员个人垫付,自出院(或结付医疗费)之日起5个月之内向 所属单位办理申报手续。
2、由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广州医保中心4楼医保业务综合服务厅指定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广州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包括分娩、流产、计划生育手术以及职工生育保险计划生育手术费定额标准,详情如下:
分娩、流产、计划生育手术各项标准
1、阴式分娩:一级医院2800元(住院2150元,产检650元),二级医院3200元(住院2480元,产检720元),三级医院3600元(住 院2760元,产检840元);
2、剖宫产:一级医院4100元(住院3450元,产检650元),二级医院4500元(住院3780元,产检720元),三级医院5400元(住院 4560元,产检840元);
3、严重高危分娩:二级医院5700元(住院4300元,产检1400元),三级医院6800元(住院5200元,产检1600元);
4、妊娠3个月以上引产:一级医院1300元(含术前检查费用),二级医院1400元(含术前检查费用),三级医院1500元(含术前检 查费用);
5、妊娠3个月以下人流:一级医院门诊220元,住院630元(含术前检查费用),二级医院门诊250元,住院700元(含术前检查费用 ),三级医院门诊300元,住院800元(含术前检查费用)。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计划生育手术费定额标准
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36元(不含节育器)
2.人工流产术(负压吸宫):102元
3.人工流产术(钳刮术):180元
4.中期妊娠引产术:600元
5.输卵管结扎术:240(不含住院费)
6.输精管结扎术:120元
7.输卵管复通术:2400元
8.输精管复通术:18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