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榆林市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如果参保的女职工生育的是第一胎(婚后第一次流产也算),则需提供以下证件(依据地区不同,可能会含有复印件):
(1)计划生育证;
(2)出生证;
(3)本人身份证;
(4)独生子女证;
(5)医疗费用发票;
(6)出院小结;
(7)《企业职工产假规定》;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9)剖腹产,发票金额超过5000元;顺产,发票金额超过3000元;流产,金额超过300元,这三种情况都需提供医院的复印盖章医嘱单和汇总医疗费清单;
(10)如果是人工流产,需带围产期门诊病历、医嘱单、医疗费清单和计生部门核发的计划生育证;
(11)如果父母都是独生子女,而夫妻双方没有办独生子女证,就需要提供父母双方的独生子女证。
2、如果参保男职工的配偶没有工作单位,那么除带齐以上证件外,还需要携带:
(1)结婚证;
(2)双方身份证;
(3)女方户口本(若户口本上没有标注是否是农业人口,需要出具当地户籍部门所开的户口性质证明);
(4)配偶如果是城市户口,要提供失业证;如果是农业户口,要提供村委会失业证明。
3、如果是由企业经办人来办理生育保险手续,还需要提供:
(1)当月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工伤生育);
(2)工伤生育欠款缴交凭证;
(3)当月的《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
榆林市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榆林市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时限及地址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榆林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地址:榆林市西沙长乐路29号电话:0912-3884376
榆阳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地址:榆林市西沙长乐路29号电话:0912-3881587
神木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地址:榆林市神木县邮政大楼四楼电话:0912-8315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