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生育保险报销具体流程如何?范围又是怎样的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济南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二)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按照当地规定的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男职工无业配偶生育后,可由男职工所在单位经办人员携以下材料申领待遇:--单位介绍信;--男职工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未生育者需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一孩生育登记本》或《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医疗费收据原件;--住院病案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男职工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出具的无工作证明。户口已迁移的,还需要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济南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生育医疗费补贴(不包括婴儿费和超出支付标准的床位费)
2.计划生育手术补贴(门诊和住院)
3.产前检查费用
4.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以上费用报销的前提是:不超出医保规定的药品和医疗项目目录。
值得注意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济南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一是违反国家或本市计划生育规定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是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是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四是按照规定应当由职工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五是婴儿发生的各项费用;
六是超过定额、限额标准之外的费用;
七是不具备临床剖宫产手术特征,职工个人要求实施剖宫产术的,超出自然分娩定额标准的费用;
八是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术(如试管婴儿)发生的医疗费用。
济南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女职工生育或引、流及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后,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员带齐有关手续到社保局办理生育保险业务。
社保局审查材料,材料齐全,3日内支付有关费用;需要生育认定的,不得超过30日。
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大纬二路82号
电话:0531-86012388
延伸阅读:济南生育保险待遇
(1)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津贴为本人生育前12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后乘以产假天数(元以下四舍五入)。女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高于生育前12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的,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计发。女职工领取生育津贴后,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其产假期间的工资。
(2)生育医疗费用。女职工生育或者引、流产的医疗费,实行定额包干,有生育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1.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300元
2.顺产或怀孕满4个月以上引、流产的1600元
3.阴式手术产的2000元
4.剖宫产的3800元。
(3)生育补助金。男职工的配偶生育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的,按照我市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1.生育前六个月以上无工作单位
2.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3.男职工已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足额缴费1年以上。
男职工的配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生育医疗待遇按失业保险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再执行前款享受50%生育补助金的规定。
(4)其他医疗费用。因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和因生育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用,经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据实报销。宫内节育器的报销标准按照我市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执行。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退休后的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