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产假规定具体如何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随着广东省出台新版计生条例,目前全国至少已有29个省份在当地新版计生条例中明确了陪产假的期限。
四川“全面两孩”政策启动 生育假增加60天,达158天
我省“全面两孩”政策正式启动,生育假延长60天达158天,男方也可休20天护理假。1月22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明确我省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相关配套措施。
新规明确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同时还明确了已有两个子女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的两种具体情形:一是有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另一个则是夫妻一方为五级以上伤残的。
根据最新修改的条例,我省删除原有的晚婚晚育奖励规定。同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新规还删除了再生育间隔时间要求、简化了再生育审批流程、缩短了再生育申请审批时间。
四川生育假拟增至158天男方护理假20天
1月22日上午,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提请大会审议。
在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会常委会通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于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大背景下,四川对本地人口与计生条例进行加紧修改。
备受关注的“延长生育假”规定,《修正案(草案)》第二十六条这样说:“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女方生育假增加到了158天。
也就是说,生育假、护理假不分一孩二孩,只要合法生育都同等享受。
修改后的《修正案(草案)》第十三条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已有两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一)有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二)夫妻一方为五级以上伤残的”2017年四川产假新规定2017年四川产假新规定。同时,删除了原条例有关鼓励晚婚晚育、严格一孩政策(包括再生育的间隔、类区规定)以及对生育一孩奖励的内容。
需要留意的是,提倡二孩并不意味“放任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规定依然存在。《修正案(草案)》第三十四条将征收对象缩减为两种:夫妻超过法律法规规定数量生育的;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按照双方当事人各自子女数分别累计计算。计征标准与原条例保持协调一致,原来是对生育双方合计按计征基数6-8倍征收,现在对生育双方各自按3倍征收。
我国《劳动法》对女职工产假的期限作出了最低限制,但并没有上限的限制。实践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往往都会根据我国提倡晚婚晚育的计划生育政策,对符合政策的女职工给予奖励性的产假,女职工实际享有到的产假可能高于98天。
产假的一般规定: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在产假期间单位必须发全额工资,任何补助、奖金、福利待遇、以及出勤工资等都不能少。
晚育: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
延伸阅读:各地的陪产假能休多长时间?
??甘肃、云南、河南可休1个月
近期修订实施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记者统计发现,目前,除了西藏和新疆外,其余29个省份均相继修改了本地计生条例,明确了本地的陪产假(部分地区称为护理假)的期限。其中,最短的陪产假有7天,最长的则有1个月之久,多数地区的陪产假为15天。
目前,陪产假最短的为天津、山东两地,为7天;其次是上海,为10天。北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湖北、江西、广东、海南、重庆、贵州、青海等省份的陪产假都为15天。
湖南、四川两地的陪产假为20天;内蒙古、广西、宁夏的陪产假为25天;安徽、陕西两地的陪产假根据夫妻是否异地生活而不同。安徽明确,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陕西规定,男方护理假为15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
在上述29个省份中,河南、甘肃、云南三地的男性享受的陪产假期限最长。根据新版计生条例,河南的护理假为1个月,甘肃和云南的护理假为30天。
陪产假实际落地情况如何?
??部分人陪产假遭遇被“缩水”
各地陪产假长短不一,但实际情况中,男职工们是否能享受到这一“福利”呢?记者采访了不同地区的受访者发现,多数人能享受到足额的陪产假,但也有一部分人的陪产假遭遇了被“缩水”,甚至有的人面临有假难休的尴尬。
在陕西西安一家IT公司工作的程序员萧先生今年9月底初为人父,但是却高兴不起来,因为陕西规定的15天的陪产假与他无缘。单位负责人告诉他,公司没有陪产假可以休。“已经在这个公司上班4年了,竟然没有陪产假,这不公平!”
在辽宁大连一家地产企业工作的王先生的陪产假则被“缩水”。按照辽宁的规定,可以休15天的陪产假,但公司只批了7天;在天津从事党务工作的李先生虽然成功请到了陪产假,但休假期间却被单位领导以“工作太忙,人手不够”为由叫回单位加班。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有的企业会以“工作需要”等理由拒绝给职工足额的陪产假,甚至有个别的企业会以“没有收到文件”为由拒绝让职工休陪产假,这也遭到不少网友的吐槽。
遇到陪产假被“缩水”或者有假难休的问题,职工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记者发现,对于如何维权以及法律责任的问题,在各地的计生条例中,多数地区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对此,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当地计生条例的规定对请休假制度作出具体安排,劳动者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最好能明确休假权益。在遭遇休假缩水或无法休假的时候,首先应与单位做好沟通,沟通无效的话可以向当地计生部门或劳动部门反映。更重要的是,计生部门应与劳动部门做好沟通,争取把休假落实情况纳入劳动保障监察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