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

银川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怎样的呢

银川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具体是怎样的呢?想必大家也很想了解吧,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银川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生育津贴

参保人填写《生育津贴申领表》,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

生育证明材料、医疗就诊原始单据。

经办机构业务人员确定参保人员待遇享受资格后,按照资料信息录入出生证号、待遇发放方式信息、生育信息或计划生育手术信息。

经办机构业务经办人员根据支付标准核定生育津贴。

生育医疗费

经办机构应该按照政策法规和相关规定为已进行生育待遇资格认定的参保人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核定业务,要求参保人填写《生育医疗费用申请表》,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

参保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符合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参保人病历、医嘱、医疗机构开具的原始费用单据。

经办机构业务经办人员确定参保人员待遇享受资格后,仔细查看医嘱、病历,判断参保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是否允许报销。如允许进行生育医疗费核定,则按照接收的证件和资料如实登记参保人就诊信息、医疗费票据信息、待遇发放方式等信息,如不允许进行医疗费核定,应告知参保人。

经办机构业务经办人员根据经办机构发布的药品、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目录(以下简称“三项目录”)进行比对,结合具体政策进行生育医疗费用核定(结算过程一般通过计算机自动计算)和核对,计算生育医疗费报销金额。

其他待遇

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和一次性生育护理补助金审核支付办法按上述流程办理。

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审核情况确定应支付金额后,由系统生成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明细表,分别按待遇项目列明支付金额,作为待遇支付依据,并反馈参保单位或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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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覆盖面扩展至六类人群

在《办法》施行前,银川市执行的是1996年市政府颁布的《银川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该《规定》只覆盖市辖三区的企业。《规定》运行13年来,有4670家企业的14.3万名职工参保。本次出台的新《办法》,将银川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单位及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他职工全部纳入生育保险范围。《办法》实施后,中央驻银单位、自治区和银川市、各县(市)区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及所有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均要依法为全体在职职工参加生育保险。退休人员不参保。预计今年年内,全市参保职工达到20万人左右,新《办法》惠及目标人群40万人左右。

两个缴费标准

生育保险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财政全额支付工资的用人单位与其他用人单位实行分别费率。其中,财政全额支付工资的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4%缴费,其他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85%缴费。

生育保险待遇

医疗待遇:参保女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医疗费、终止妊娠的医疗费、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及因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引起的并发症的治疗费(实行按人头包干结算)、参保女职工正常分娩的产前检查费(按人头400元的标准包干)、参保职工依法使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手段生育发生的费用均属于生育报销范围。

生育津贴:法定产假天数的规定: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14天;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4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两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15天;怀孕两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产假30天;怀孕满4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产假42天。生育津贴具体数额=参保女职工本人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乘以30天除以产假天数。财政全额支付工资的用人单位自行招用的女职工及财政非全额支付工资的用人单位的女职工,法定产假期间改为领取生育津贴,所在单位不再发放工资。

生育补助金:参保男职工的配偶没有工作单位,但依法生育的,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生育补助金的标准为市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人头包干生育医疗费用的50%(目前为1450元)。

生育护理补助金:参保男职工的配偶依法生育,其配偶也参加生育保险,并在产假期间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男职工一次性生育护理补助金。生育护理补助金的标准按照自治区在岗职工日平均工资乘以10天计算。

五种情况不在支付范围

新《办法》在医疗费用方面全面引入“按人头付费”机制,采取“包干限价”措施(超出部分医院负担)。该举措一定程度上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减轻职工医疗负担,也使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率大幅提升到80%以上。此外,因打架斗殴、酗酒、吸毒等违法乱纪行为所致的终止妊娠的费用;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费用;因医疗事故发生的费用;除急救、急诊外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国家和市区有关规定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等不在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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