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陪产假新规定: 不管何时生,生一孩还是二孩,产假延长30天,加上法定的98天,共计128天。
2017年江苏陪产假新规定:
产假延长30天,统一128天
不管何时生,生一孩还是二孩,产假延长30天,加上法定的98天,共计128天。
以往要符合“晚育”条件才能享受那延长的30天“晚育假”,但是现在无论你是否晚育,都能有128天产假了!
虽然现在多数人都符合“晚育”条件,但是有总比没有好哈!
男方享有护理假15天
不仅仅是女方可以放假,江苏的男同胞一样有!男方的护理假延长了5天,一共可以休15天!
四种情形可生育“三孩”
修改后的条例,四种情况可以生育“三孩”,比最初提交审议的草案新增了一种情形。
条例中规定,以下四种情形可以生育“三孩”:
(一)一方婚前未生育,一方婚前已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
(三)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病残儿,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依法收养的子女,执行本条例规定,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
(四)符合上述三种情况再生育一个子女后,其中一个子女死亡,夫妻仍符合上述三种情况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条例特别规定
婚假、产假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婚假产假规定的假期。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法定假日不计入
婚假产假护理假
在修正案草案审议的过程中,教科文卫委提出,不应将国家法定假日包含在婚假、产假和护理假之内;除了享受法定待遇,用人单位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对此,《条例》修改为:“前两款规定(即婚假、产假、护理假)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同时增加一款,“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2017年江苏省的婚嫁、产假一共多了几天呢?我们来算算吧!
婚假延长10天+产假延长30天+陪护假延长5天=45天!
江苏人多了45天假!多了45天假!45天假!45天!
热点问答
问:产假、婚假、男方护理假遇到五一、国庆等法定假日是否顺延?答:可以顺延,但是当中的双休日不补。
问:错过的假期能不能补?
答:对于晚婚的人群来说,福利没变,还是13天。
但江苏“非晚婚”人群,婚假将由原先的3天增加10天,也就是享受13天的假期。不过,今年已经休过婚假的就不补了。
对于产假,尤其是今年1月1日起生二孩的,目前女方还在产假当中的,可以接着再休30天;同样,配偶的护理假也可以补休,已经休过10天的,可以再补5天;生二孩的,男方也有护理假,可以补休15天。
问:剖腹产增加的假期还有吗?
答:原来规定中的相关政策未作调整。
女职工生育时,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问:2017年1月1日以后,还能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吗?
答: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依法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以后不再生育的,可以按照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未及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继续申请领取。
问: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继续享受奖励扶助吗?答: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按照有关规定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年老后按照规定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问:独生子女家庭再生育的,要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吗?答:独生子女家庭再生育的,应当交还持有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未交还的,证件失效,予以注销。自再生育子女出生之日起,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此前已享受的不用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