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

深圳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是怎样的

深圳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具体是怎样的呢?大家对此有何了解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吧!

深圳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而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如:产前检查费(尿HCG、血常规、妇科、心电图、B超,产科检查等等产前检查项目)、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医疗费。

计划生育手术费:职工因为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项目如下。

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

2、人工终止妊娠(流产术),包括人工流产(负压吸引术、钳刮术)、中期妊娠引产术、药物终止妊娠

3、放置、取出皮下埋植避孕剂

4、输卵管绝育术、输精管绝育术

5、输卵管复通术、输精管复通术。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深圳职工生育保险医疗报销条件:

(1)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生育的,在其分娩后1年内/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2)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生育的,待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3)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其未就业配偶生育的,职工在其未就业配偶分娩后1年内/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其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4)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其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待该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其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用人单位申领津贴需满足的条件:

(1)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并且用人单位已向其垫付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可在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2)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用人单位可在为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并向职工垫付生育津贴后1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延伸阅读:深圳二胎怎么领取生育津贴

二胎能否享受生育保险?全职太太如何用配偶的生育保险报销?如果公司倒闭了,怎么领取生育津贴?……记者就这些热点问题采访了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一胎二胎生育保险待遇一致

不少市民关心二胎和一胎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是不是有差别?对此,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符合政策的二胎,享受的生育保险所有待遇和一胎是一致的。然而,对于全面二孩政策出台前已怀上二胎,尚未办理计生证明的,其产检的费用需本人现金支付,等到办理计划生育证明后再申请报销。

目前我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的报销标准是多少?记者了解到,产前检查部分,提供婴儿出生证明的一次性支付2000元,其余情况按本市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部分不予支付;对于单胎顺产,报销标准为2700元;对于单胎难产,包含剖宫产的,报销标准为5200元;对于多胎分娩,则在相应分娩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

生育津贴由单位统一申领

我市自2015年3月起全面实施生育保险。参保人可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除了报销生育医疗费用,还包括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等同于产假工资吗?

该负责人介绍,严格意义上来讲,生育津贴并不等同于产假工资。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都可以享受生育津贴。男职工在做相关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时也可以享受相应的生育津贴。不过,男性职工申请陪产假期间没有生育津贴。当然,职工也不可以同时享受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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