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的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具体如何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成都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温馨提示:办事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3个月内
延伸阅读:3月起 成都实现生育保险待遇网上“一站式”办理
成都市医保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成都市生育保险信息化建设,提高经办管理服务水平,方便参保人员就医结算和用人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成都市医保局积极推进生育保险待遇网上经办工作,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行生育保险待遇网上经办。
成都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成都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在本市106家生育服务医疗机构(名单附后)发生的生育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刷卡即时结算,用人单位在参保职工生育医疗费结算次月20日后通过成都市社会保险网上经办系统进行生育津贴待遇申请,实行生育保险待遇网上经办“一站式”办理。
成都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因异地生育等原因产生的个人垫付生育医疗费用,其生育保险待遇仍按原方式办理。具体办理规定按《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该文件可通过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网址:http://www.cdhrss.gov.cn)查询。
此外,四川新闻网记者获悉,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以职工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日均缴费工资作为基数进行计算。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的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必须用于女职工在生育、产假期间应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医保经办机构拨付的费用不足以支付的,其差额由女职工所在单位补足;医保经办机构拨付的费用有结余的,其结余归入女职工所在单位的职工福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