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

潍坊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详细

潍坊的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怎样的呢?大家对此有何了解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潍坊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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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参保条件:

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生育保险参保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保人员花名册

3.工商营业执照

4.法人资格代码证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上年度财务年报、单位职工劳动合同、最近一个月工资发放表(原件及复印件),到征缴科初审资料。

参保流程:

1.在社保中心领取表单,自行复印一式四份

2.准备上述材料进行社保审验

注:完成审验后的表单应盖有参保单位、地税管理科、地税基金科及社保中心的公章,以上盖章单位各留存一份,专管员应于完成审验后及时递送至各单位。

3.审验完成的材料到地税管理科鉴定,地税基金科备案

4.递送表单,办理完成

注: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与其它社保险种一起办理生育保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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