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的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怎样的呢?大家对此有何了解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潍坊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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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参保条件:
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生育保险参保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保人员花名册
3.工商营业执照
4.法人资格代码证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上年度财务年报、单位职工劳动合同、最近一个月工资发放表(原件及复印件),到征缴科初审资料。
参保流程:
1.在社保中心领取表单,自行复印一式四份
2.准备上述材料进行社保审验
注:完成审验后的表单应盖有参保单位、地税管理科、地税基金科及社保中心的公章,以上盖章单位各留存一份,专管员应于完成审验后及时递送至各单位。
3.审验完成的材料到地税管理科鉴定,地税基金科备案
4.递送表单,办理完成
注: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与其它社保险种一起办理生育保险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