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计划怀孕购买生育保险的方法
准备怀孕的准妈妈们一般都会买一份保险来保障母子平安,不过大部分传统的寿险和健康险产品都明确地将怀孕引起的各种事故和疾病列为除外责任,因此,此时选择寿险并不能满足孕期特殊的保障需求。由于女性妊娠期的风险概率比正常人要高得多,保险公司对孕妇投保都有比较严格的要求,一般怀孕28周后投保,保险公司不予受理。
如果有保障需求,可以考虑专门为孕妇以及即将出生的小宝宝设计的母婴健康类保险,这类保险是专门针对孕妇的,因此一旦投保即可生效,一方面对孕妇的妊娠期疾病、分娩或意外死亡进行保障,另一方面也对胎儿或新生儿的死亡、新生儿先天性疾病或者一些特定手术给予一定的保险金给付。
保险人士提醒:投保这类保险一般要提前半年,这主要是因为女性健康险有一定的观察期,也就是该类保险合同一般要在 90~180天以后才能生效,甚至更长时间。不过也有部分公司的母婴健康险产品在怀孕后20周内仍然可以投保,并且观察期极短:妊娠期综合症观察期仅为 45天。你可以参考一下介绍:孕妇也可以买保险。
个人已怀孕的女性购买生育保险的方法
怀孕是作为女性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对孩子的出生会充满期盼,但是也会有不少的担忧,长达九个月的孕期中自己是否会因意外、孕期综合症等情况伤害到宝宝,肚中的宝宝是否健康?有什么险种可以保障到万一发生这种情况时产生的医疗费用?
因为孕妇身体状况的特殊性,所以一般保险公司对怀孕后的女性投保都有一定的规定,很多公司在怀孕后意外险和住院等一年期的保险是不能购买的,在怀孕七个月后重大疾病和人寿险等也不能购买的。而对于准妈妈最关心的能为生产时提供保障的生育保险一般也要求在购买一年或者是十个月后才能享受。
生育保险的保险待遇
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 X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① 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② 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③ 晚育假增加15天;
④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⑤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⑥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营养补助
① 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
②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
男性职工
生育保险相关座谈会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领取《独生子待证》的男配偶享受 10 天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 = 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 30 (天)× 10 (天)。
注:生育保险津贴办理时间为: 生完小孩五个月内,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医疗费用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1)生育的医疗费用;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生育保险金
生育保险金=生育津贴+医疗补助金津贴:以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1、正常生育的 按3个月(90天)计发 2、
晚育的按3.5个月(105天)计发 3、生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17个月(125天)计发 4、晚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67个月(140天)计发 医疗补助金:以特区上年度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1、正常生育的 按2个月计发 2、剖腹产或多胞胎的按4个月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