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足额缴纳生育保险;
2、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并持续缴费;
3、生育报销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福建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一、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顺产98天;难产(含剖宫产)的增加15天;
2、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二、流产报销标准
1、怀孕未满4个(妊娠)月流产的15天;
2、怀孕满4个(妊娠)月流产的42天;
3、怀孕满7个(妊娠)月流产的98天。
三、计划生育手术报销标准
1、放置宫内节育器的7天;
2、摘取宫内节育器的3天;
3、输卵管结扎的30天;
4、输精管结扎的15天;
5、输卵管复通术的30天;
6、输精管复通术的15天。
福建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填写《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2、到市社保中心工伤生育科办理生育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3、当月受理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报财务科审核;
4、分管主任批准;
5、批准后次月30日前转帐支付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