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

马鞍山产假工资发放标准,马鞍山产假工资怎么计算及方法 &

按照新劳动法规定,马鞍山除了产假有了适当的调整之外,产假的工资也有了明确的规定。各用人单位也应当遵照当地的规定去执行。孕妇在怀孕7个月以上则可向单位申请休假,产前的假期工资按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的80%发放,产期的职工享受同等的基本工资待遇。那么马鞍山产假工资具体发放标准如何的?马鞍山产假工资计算方法是如何的?本文为你详细的介绍马鞍山产假工资的相关知识。

休假期间视作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

计算公式:产假工资=平日正常工作工资x100%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相关单位: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调整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皖人社发〔2016〕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市女职工生育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国家省计划生育政策和我市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按0.5%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女职工除享受5个月生育津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发生育津贴:

1.符合医学指征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发半个月生育津贴;

2.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发半个月生育津贴。

职工月生育津贴标准按照参保职工生育当月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计发,月缴费平均工资低于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生育津贴差额。

按0.25%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的,生育保险基金不支付生育津贴,其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

二、用人单位在参保女职工办理出院后60天内,携带《马鞍山市职工生育津贴审批表》到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生育津贴手续,并提供下列材料:

1.职工本人的身份证;

2.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计划内生育的证明;

3.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医学证明;

4.审核过程中遇特殊情况需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

三、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经办流程,加强政策宣传,认真做好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发放工作,保障女职工待遇享受。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马鞍山市财政局

产假规定

马鞍山产假(女方):158天

马鞍山陪产假(男方):20天

产假规定:

1.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

2.男方享受十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二十天。

3.职工在规定的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产假天数

基本产假:98天+60天

产假办理

办理材料

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和独生子女证

办理地点

直接咨询公司的人事部门并办理

温馨提示:

1、申请哺乳假需要提供出生证

2、《独生子女证》应在子女出生后3个月办理

3、独生子女证全称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

4、按国家规定正常生产的女职工有权力享受产假、哺乳假,应视为正常出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苛扣其工资、福利、补贴以及考勤奖金,不影响晋级、调工资,并计算其工龄,反之则违反国家劳动法,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可到相关部门举报并申请劳动仲裁。

怀孕和产假待遇

1、对从事繁重体力劳动、有毒有害作业或从事其他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畸胎的特殊工种作业的女职工,应暂时调换工种或酌情减轻工作量。

2、有五名以上怀孕女职工的单位,有条件的应设立孕妇休息室。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每天享受工间休息一小时,算作劳动时间,并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加班加点;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其工作场所应设工间休息座位。

3、准予定期做产前检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应算作劳动时间。

4、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所在单位应全部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5、产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6、女职工在怀孕、产假、哺乳期间,所在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保证其获得基本工资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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