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劳动法规定,金华除了产假有了适当的调整之外,产假的工资也有了明确的规定。各用人单位也应当遵照当地的规定去执行。孕妇在怀孕7个月以上则可向单位申请休假,产前的假期工资按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的80%发放,产期的职工享受同等的基本工资待遇。那么金华产假工资具体发放标准如何的?金华产假工资计算方法是如何的?本文为你详细的介绍金华产假工资的相关知识。
据小编了解,2018年金华产假和以前一样,金华产假按照浙江省标准,《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2017年6月1日起施行,摘录法规如下:
《办法》第十四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98天,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再增加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
金华产假生育津贴及最新规定一览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下列福利待遇: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生育津贴享受调整:
1、顺产享受生育津贴天数由之前的98天上调至128天;
2、难产(助娩产和剖腹产)享受生育津贴天数由之前的113天上调至143天;
3、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生育津贴;
4、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生育津贴。
5、计划内、外流产统一按此政策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计发公式:生育津贴=生育时女职工所在单位申报的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生育津贴享受天数;
生育医疗补贴费目前未变:剖宫产2000 元,助娩产1500 元,顺产、流产、引产1000 元。
市区生育的女职工足不出户即可申领生育保险
待遇
据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女职工,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在金华市社保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的,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