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

青岛失业保险提高至每月950元

发布时间:2023-11-15 09:57:25

 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50元

2015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承担5项市办实事、4项市委工作要点确定事项、5项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和230项重点工作,目前已全部完成。2015年全面实施城乡统筹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统一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三层医疗保障,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向农村延伸,形成了覆盖900万市民的公平、普惠医保新格局。

连续第11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长265元,将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到每人每月130元。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三个目录”(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降低参保患者个人负担,将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降低到1.8万元。

连续第9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达到每人每月950元。调整1-4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标准,每月向3374人发放相关工伤待遇557.9万元。完善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规程,启用青岛市医疗服务监控系统,实现对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控。

人才公共服务方面,理顺人才公共服务平台管理机制,升级中国青岛思而学教育网,在全市推行人才交流标准化服务。规范高层次人才服务专窗建设,首次为258名高层次人才发放“服务绿卡”。建成全市首个大学生众创空间,建成湛山创客工厂,建设院士专家创新创业园。实施博士后培养留青计划,建成3家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本市人社部门将全面贯彻发展新理念,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行动,深入实施大众创业工程、技能青岛工程,努力保障就业形势稳定;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经办体系,提高制度的公平性、可持续性;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大“靶向引才”力度,完善公共服务,持续发挥人才红利,努力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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