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

衡阳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条件及流程【全文解读】

发布时间:2023-11-13 11:40:50

衡阳失业保险参保办理需要哪些条件呢?具体流程又是怎样的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衡阳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内市直所有城镇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和市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灵活就业人员。

二、衡阳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材料

1.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上年度财务年报

4.单位职工劳动合同

5.最近一个月工资发放表(原件及复印件)

6.参保职工登记信息和电子表格等

三、衡阳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用人单位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3.失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明、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及时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4.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5.失业人员按月到同一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或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单证,到指定的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四、衡阳失业保险参保办理地点

衡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长湖街20号

电话:(0734)8867001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院)

地址:芙蓉路18

电话:(0734)8850516

衡阳市蒸湘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红湘北路90

电话:(0734)8808887

五、衡阳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六、衡阳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全省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降至1.3%,个人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降至0.7%,用人单位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

七、衡阳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上限:衡阳市社会平均工资的300%

缴费基数下限:衡阳市社会平均工资的60%

八、衡阳失业保险缴费方式

单位代缴

失业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延伸阅读:衡阳:就业岗位稳定,企业可获补贴

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今年,我市将继续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从即日起,市本级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2017年度稳定岗位补贴。此举旨在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

据介绍,凡2015年12月31日前依法在市本级参加失业保险且2015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职工就业岗位,2015年度裁员比例低于本市市直城镇登记失业率;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用人单位(市本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单位除外),均可申请稳岗补贴。

稳岗补贴标准,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根据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以及失业保险信息管理等情况确定。对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职工就业岗位的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三类企业”,可按照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对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其他用人单位,可按照该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费总额的40%给予稳岗补贴。

根据相关规定,凡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应于5月30日前向市劳动就业服务处报送相关申请资料,包括《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审批表》;上年度失业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上年度本单位裁减人员花名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三类企业”,提交相关职能部门的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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