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

张家界失业登记办理指南的全文内容

发布时间:2023-10-30 12:32:16

为了方便大家进行失业保险办理,今天小编准备了张家界失业登记办理指南,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张家界失业登记申请条件

1、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4、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规定条件的;

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

7、其他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人员。

二、张家界失业登记办理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出具的目前尚未就业的证明;

4、本人免冠两寸彩色照两张。

三、张家界失业登记办理流程

一、受理

(一)岗位负责人: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二)岗位职责:

1、不符合申请事项条件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全部材料;

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充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

4、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并经所在社区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后,在《登记证》相关栏目中登记相关内容,并送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复核;

5、做好相关政策咨询工作。

时限:公布7个工作日

二、审查

(一)初审

1、岗位负责人: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根据审核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初审,需要补正材料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初审意见,并复核后汇总上报就业服务管理机构。

3、时限:3个工作日。

(二)复审

1、岗位负责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

2、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审核标准对申请材料在3个工作日完成复审认定,对符合条件及标准的,提出同意意见,同时录入全省街道社区信息平台管理系统并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同意意见,与申办材料一并转交至人力资源市场并退还给受理人员。

三、送达与告知

(一)岗位负责人:人力资源市场大厅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

2、对不予办理的,向申请人送达或告知不予办理的原因,并说明理由。

3、按照规定将材料整理归档。

四、张家界失业登记办理注意事项

办公地址:永定区教场路69号(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0744-823485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7、8、9月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乘车路线:乘2、6路公交车至人力资源市场下

延伸阅读:长沙:失业保险金 下月起可网上申领

记者昨日(11日)从长沙市失业保险管理服务局获悉,长沙市失业保险网上申领服务平台已经试运行成功。下月起,全市将全面推行失业保险金申领网上经办。

以往,失业人员办理失业金领取必须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排队取号,现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才能完成审核办理,遇上人多的时候,排队时间较长。网上申领服务平台运行后,失业人员足不出户,在网络联通的任何地方,登录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完成个人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在符合享受失业保险相关待遇的情况下,通过网上上传相关资料,就能完成失业保险金登记备案、失业人员非定点培训申报、失业人员生育补贴申报等。

据市失业保险管理服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积极顺应“互联网+”的时代要求,长沙市建设失业保险网上申领服务平台,不仅创新了经办模式、提高了办事效率,更重要的是方便了群众办事,让群众多在网上走、少在路上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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