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

山东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的,日前,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从中可获知2017-2018年山东失业保险费率。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社发〔2017〕8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稳定就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14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自2017年1月1日起,我省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由1.5%降至1%,其中

单位费率:由1%降至0.7%

个人费率:由0.5%降至0.3%

降低费率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17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加速落地。据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至少已有10个省份出台政策,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1.5%降至1%。官方强调,降低费率不会影响到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和逐步提高。

至少10地已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根据人社部、财政部今年下发的《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17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省(区、市),可以将总费率降至1%,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

人社部失业保险司负责人近期在解读中透露,全国共有22个省份符合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基本条件。

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下发后,地方层面上迅速落实。据中新网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至少已有山东、浙江、江苏、河北、山西、辽宁、吉林、宁夏、新疆、甘肃等10个省份印发通知,明确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1.5%降至1%。

多地下调失业保险个人费率

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记者梳理发现,此次下调失业保险费率,多数地区主要是降低单位缴费费率,但也有不少地区同时下调了个人缴费费率。

如,山西明确,从2017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由1.5%降至1%,其中,单位部分由1%降至0.7%,个人部分由0.5%降至0.3%;山东提出,单位费率由1%降至0.7%,个人费率由0.5%降至0.3%;河北也明确,企业和职工缴费比例分别下降0.3和0.2个百分点,分别降至0.7%和0.3%。

失业保险单位费率降低,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而个人费率的下调,也会惠及广大职工。如,河北经初步测算,降费率后,全省今年企业和职工将少缴纳失业保险费近9亿元,其中企业约5.4亿元,职工约3.6亿元。

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是否会影响广大参保人员享受失业保险的待遇标准?对此,人社部失业保险司负责人表示,总体看,这次降低费率是在确保基金运行平稳的基础上作出的决策,能够平衡好降成本与保发放之间的关系,不会影响到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和逐步提高。

上述负责人指出,据测算,将失业保险总费率降至1%后,一些统筹地区将会出现收不抵支的情况,但可以动用历年滚存结余和省级调剂金解决,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和按时足额发放。

记者注意到,有的地方在降低费率的同时,还提高了失业保险金。如,吉林近日下发了《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和《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失业保险金全省最高标准由1056元/人/月提高至1256元/人/月;最低标准由784元/人/月提高至96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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