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及成都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符合失业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与本人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可以自主选择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地方,可以申请办理失业保险待遇转移。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成都失业保险待遇转移流程,供大家参考借鉴,欢迎浏览!
失业保险待遇转移条件:
1、属于失业人员;
2、符合失业保险待遇享受条件;
3、有意愿转移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待遇转移资料:
1、本人身份证明,例如身份证、户口本;
2、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3、劳动合同或证明劳动关系相关材料。
失业保险待遇转移流程:
1、失业人员携带规定资料前往转出地失业保险机构申请异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2、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转移联系函》;
3、失业人员把《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转移联系函》交给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4、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转移联系函后,出具《失业保险待遇接收函》;
5、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接收函后,办理失业保险待遇转出手续,打印《成都市失业保险金转移通知书》,并按规定向转出地划转失业保险待遇相关资金;
6、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划转的相关资金后,失业人员本人及时向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待遇。
【举例】:刘先生,成都锦江户籍,但因工作需要一直在彭州市工作。上周合同到期导致失业,单位告知可以申领失业金,但刘先生想回户籍地领取失业金,不知可以吗?如何办理失业保险待遇转移?
【分析】:
1、根据成都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符合失业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失业人员,选择回户籍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可以申请办理失业保险待遇转移。因此刘先生可以申请办理失业保险待遇转移。
2、在成都办理失业保险待遇转移流程比较简单,首先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转出地失业保险机构申请异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然后携带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转移联系函》到转入地办理转入手续即可。
3、规定资料是指本人身份证明、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相关材料。
4、如需了解详情,欢迎拨打028-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