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

烟台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和标准 申领流程和金额政策

发布时间:2023-11-15 04:49:43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那么2019年烟台失业保险领取条件有哪些?烟台失业保险申领标准和金额是如何规定的?本文思而思学教育网为你整理关于烟台失业保险的相关政策,希望对你有帮助。今年,我市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机制,能拿多少失业金,得看最低工资标准啦!

能领多少钱,给你算笔账

2017

2017年11月起,我市失业保险金实现11年连涨,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080元。

2018

2018年11月起,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最低工资标准的70%,就是每人每月1337元。

2019

2019年调整为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020

2020年调整为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90%,并保持90%的比例

如2019年、2020年最低工资标准没有调整,从当年11月起按上述情况提高挂钩比例。如遇国家、省政策调整,适时调整。

哪些人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呢?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己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需要注意领取时限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限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计算。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应当与前次失业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领取时间

失业保险怎么领取?

1、用人单位需书面告知失业人员待遇权利,并将失业人员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需在60日内完成。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申请7日之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确认以后从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为失业保险人员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领取相关问答

失业人员能否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凭营业执照副本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企业章程及能证明其投资入股情况的材料,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申领失业保险金后,剩余的缴费年限如何处理?

核定期限后,如有剩余的缴费年限,可予以保留。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并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后又再次失业的,保留的缴费年限与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重新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在什么情况下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考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学校学习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申请条件:

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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