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

秦皇岛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最新规定,多久后可以领取失业金

秦皇岛失业补助金谁能领?怎么领?领多少?快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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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条件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未就业人员。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人员。

✔不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或参保缴费满1年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发放标准

秦皇岛市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有2个: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未就业或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发放标准为728元/每人每月。

*2.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发放标准为秦皇岛市城市低保的标准,726元/每人每月。

★失业补助金通过社保卡银行账户发放,失业补助金审核通过后,申领人务必及时到社保卡对应的银行激活账户,以免影响资金发放。

发放期限和申领时限

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最多发放6个月。上月16日-本月15日申领的,本月发放;本月16日-下月15日申领的,下月发放。

审核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发放时间可延迟至2021年6月30日。每人只能申领1次,不能重复享受。

申领途径

申领人登录“秦皇岛人社”APP或“河北人社”APP,在首页点击【失业补助金申领】,承诺未就业状况,进入申领模块后按提示操作。

本人操作手机APP有困难的,可使用他人手机APP或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协助办理。

使用手机APP自助办理的,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到柜台办理的,需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办理。

承诺失业

失业人员对本人申领失业补助金时未就业的状况进行承诺,经办机构对申领人承诺予以采信,并作为审核依据。

就业情形包括:劳动年龄内从事一定社会经济活动,并取得合法劳动报酬或经济收入。其中,劳动报酬或经济收入不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或持有《营业执照》的视同已就业。

申领人应如实承诺,未如实承诺的,应将全部已领取的失业补助金(含价格临时补贴)退回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虚假承诺情形记入社保征信黑名单,并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待遇享受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待遇、不转移保险关系。

●在审核失业补助金申领时,业务系统自动筛选出符合发放价格临补贴人员,在发放首次失业补助金时,按照领金期满或停保时间一次性补发相应月份的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当地3-6月的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发放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失业人员原有缴费时间予以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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