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经市政府批准,保定市人社局、财政局印发了《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实施方案》(保人社发〔2020〕22号),明确落实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切实保障参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一、申领条件
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以及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满1年、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参保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标准为679元/月;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标准为605元/月。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可查看人员名单(名单为我市2月以来办理失业保险停保人员,是否符合条件以系统审核为准)。
二、申领办法
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的人员,无需提供书面材料,可通过以下两种线上渠道申报,由人社部门通过大数据比对确认资格:
1.登录河北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网
(https://he.12333.gov.cn),点击“个人服务大厅”办理,填报相关资料信息,上报提交。
2.登录“河北人社”手机APP,点击“失业保险业务-失业保险金的申领”,填报相关资料信息,上报提交。
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1.由于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申领人员需开通社保卡的银行卡功能。2.如无法通过线上渠道申报的,可咨询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3.失业补助金申领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起,申报截止日为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