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一向是很多人关注的焦点,那么大连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为多少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记者昨日获悉,市政府网站日前发布了《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十三五”时期,我市将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动社会保障由制度全覆盖到人群全覆盖。
关键词:人才强市“十三五”时期,我市步入人才强市行列。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做大做强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两支队伍。“十三五”期末,专业技术人才达到110万人,技能人才达到116万人。
关键词:工资分配
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健全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调控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工资分配中的决定作用。把握节奏,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关键词:重点群体就业
统筹推进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对登记失业的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对通过各种途径仍无法实现就业的予以兜底安置,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100%。
关键词:全民参保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通过数据比对和入户调查,全面掌握参保资源,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业务基础数据库,基本实现社会保险覆盖所有法定人群。
关键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全面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纳入养老保险统筹,实现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出台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管理办法、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经办规程等配套政策;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完善养老保险政策衔接机制。
关键词: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逐步实现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研究完善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政策。深化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改革。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标准制定有关工作,建立医疗保险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协商机制,将部分高值药品和医用耗材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提高对重特大疾病的保障能力。出台适应新计生政策的生育保险办法,推进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逐步实现生育医疗费用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关键词:人才集聚政策
完善落实人才集聚政策。抓好人才分类认定,完善认定体系建设,协同落实认定人才的安居保障、医疗保健、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政策待遇。实施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实施人才需求目录年度编制发布制度,发挥薪酬补贴政策激励作用,到2020年遴选资助重点产业紧缺人才1000名左右。加大海外人才引进力度,配合实施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激励政策,完善鼓励留学人才来连的普惠性政策,构建吸引海外人才来连创新创业的政策体系。力争到2020年,选拔培养10名院士后备人选、500名左右领军人才、1000名左右领军后备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和省级人选达到1200名以上,在站企业博士后达到200名以上。
关键词:职称评审机制
贯彻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统筹推进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完善重在业内和社会认可的评价机制。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抓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和工程技术人员等职称系列改革工作。改革完善职称评审机制,创新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做好高级职称登记认定工作。
关键词:公务员管理改革
推动公务员管理改革创新。全面跟进落实国家关于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职务任免考录、培训、考核、升降、奖惩等政策体系。进一步畅通公务员职务晋升通道,逐步解决基层公务员发展空间狭窄、激励机制不足的问题。加快推进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在依法考录和公平考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分级分类考试制度。
关键词: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继续巩固聘用制,加强聘用合同管理。积极跟进教育、卫生、基层边远艰苦地区用人需求,探索建立符合地区、行业发展实际的公开招聘制度。加强岗位设置工作动态管理,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以及专业技术密集型单位岗位聘用问题的研究解决,全力推行竞聘上岗,形成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用人机制。逐步有效推动事业单位考核、培训和奖惩工作。
关键词:工资制度改革
推进工资制度改革。完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决定和增长机制,努力增加低收入职工收入,规范分配秩序,缩小分配差距,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稳步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科学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定期调整机制,每年或每两年调整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逐步将基本工资在工资中所占比例由现在的40%提高到50%。不断提高基层公务员收入水平。进一步完善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重点推进我市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逐步扩大制度实施范围。落实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补贴制度,提高乡镇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健全绩效考核办法。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
关键词:劳动关系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入推进《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制度,加大对劳务派遣经营情况的审核力度,重点加强对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人数较多、比例较大的用工单位的监管。探索建立劳务派遣单位评价体系,强化社会监督。积极构筑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惩防体系。推进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建设,出台《依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意见的分工方案》及配套文件,确保各项惩防举措落地生根。加大力度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加强与公安部门合作,严厉打击黑包工头、挂靠经营、恶意欠薪,力争实现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关键词:社会保障卡
实现社会保障卡发放全覆盖。开展社会保障卡发放扩面工作,“十三五”期间实现全市社会保障卡发放全覆盖,激活率力争达90%以上。规范管理社会保障卡密钥,提升社会保障卡安全管理水平。推进持卡人信息库建设工作,全面启动持卡人信息库与省业务系统对接。建立关键信息校核机制,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业务承载和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社会保障卡一站式服务APP平台。
延伸阅读:大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基金管理,保证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的落实及工资总额的合理增长,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含在连并委托市人事部门代管工资基金的中央、省属和外省、市单位)。
第三条 市及县(市)区人事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的职能部门;财政、审计和银行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对工资基金执行情况实施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凡属于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组成部分,均应纳入工资基金管理范围。
第五条 机关、事业单位年度工资总额计划和调整计划,由市人事部门会同市发改委负责编制下达,并抄送市财政局。?
县(市)区及市直各部门应根据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年度工资总额计划,及时编制本地区、本部门的工资总额计划,逐级分解落实到所属基层单位,并抄送市人事部门备案。?
委托市人事部门代管工资基金的中央、省属和外省、市在连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总额计划,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编制下达,抄送市人事部门备案。
第六条 各地区、市直各部门编制的工资总额计划不得突破市下达给本地区、本部门的年度工资总额计划。由于增减职工和调整工资等原因,需调整工资总额计划时,须经市人事部门批准。
第七条 各机关、事业单位应根据上级下达的工资总额计划编制工资基金使用计划,并报送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核定后,列入由市人事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分行制发的《工资基金管理手册》,凭《工资基金管理手册》到开户银行定期提取工资基金,支付职工工资。?
新成立的机关、事业单位须持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和其他有关手续到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办理《工资基金管理手册》。
第八条 在年度工资总额计划下达前,各机关、事业单位前半年的临时工资基金使用计划,可由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按上年度同期实际支付的工资总额核定。
第九条 各机关、事业单位只能在一个银行建立工资基金专户。开户银行应根据《工资基金管理手册》中确定的工资基金使用计划,支付工资基金。
第十条 机关、事业单位要严格控制职工人数增长,确需增人的要在编制限额内,凭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制发的增人计划卡和《人员计划管理手册》办理调动、分配、招录手续后,办理核增工资基金手续。
第十一条 各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必须使用临时工时,凭市及县(市)区人事部门开具的计划指标单及有关手续办理临时工工资总额计划。临时工工资总额计划单列。
第十二条 经批准实行工资总额包干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事业单位,须由财政和人事部门分别核定其效益指标和工资总额基数与浮动比例,确定其工资总额计划,并根据年终考核效益指标增减情况予以调整。
第十三条 各机关、事业单位,要自觉执行国家、省有关工资基金管理的规定和本办法,不得以任何理由坐支、套取现金,滥发奖金、补贴、实物等,并将工资基金使用情况,每年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一次。
第十四条 市人事部门应每年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察,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大连市人民政府大政发 [1990] 155号文件发布的《大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