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最新沧州人口统计数据如下:沧州市常住人口为7300783人。
1、沧州最新人口数量统计
2019年,全市年末户籍人口783.13万人。其中,男性402.45万人,女性380.68万人。全市年末常住总人口754.43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406.9万人,乡村常住人口351.7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3.64%,比上年末提高1.33个百分点。出生率12.7‰,死亡率6.4‰,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3‰。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沧州市常住人口为7300783人。
2、沧州外来人口和常住人口数量统计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2] 7300783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7054800人[3]相比,增加245983人,增长3.49%,年平均增长率为0.34%。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4] 2468698户,集体户71233户,家庭户人口6967135人,集体户人口333648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2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2人减少0.60人。
县(市、区)人口情况
一、县(市、区)人口
16个县(市、区)及渤海新区、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中,人口超过50万人的有6个,30万人至50万人之间的有6个,少于30万人的有7个。其中人口居前五位的县(市)合计人口占全市人口比重为46.29%。
二、县(市、区)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6个县(市、区)及渤海新区、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中,有10个人口增加。人口增加较多的5个依次为:运河区、任丘市、渤海新区、新华区和黄骅市,分别增加206036人、73208人、48154人、45996人和40787人。
各县(市、区)人口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一、全市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人口中,男性人口3730569人,占51.10%;女性人口3570214人,占48.90%。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4.4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104.62相比,降低0.13。
二、县(市、区)人口性别构成
16个县(市、区)及渤海新区、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中,总人口性别比100以下的有2个,100至105之间的有 7个,105至110之间的有7个,110以上的有3个。
各县(市、区)人口性别构成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一、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人口中,0-14岁[6]人口1629144人,占22.31%;15-59岁人口4231680人,占57.96%;60岁及以上人口1439959人,占19.72%,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1031848人,占14.1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37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0.9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52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86个百分点。
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二、县(市、区)人口年龄构成
16个县(市、区)及渤海新区、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中,15-59岁人口比重65%以上的有4个,60%-65%之间的有2个,60%以下的有13个。
全部县(市、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均超过7%,其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4%的有11个,超过20%的有1个。
县(市、区)人口年龄构成
人口受教育情况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654261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80250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316208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1970554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5023人上升为8962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0248人上升为1099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5698人下降为43312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6755人上升为26991人。
各县(市、区)每10万人口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7]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74年提高至9.39年。
19个县(市、区)中,平均受教育年限10年以上的有4个,9年至10年之间的有7个,9年以下的有8个。
各县(市、区)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三、文盲人口
全市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13025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70393人,文盲率[8]由2.84 %下降为1.78 %,下降1.06个百分点。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一、城乡[9]人口
全市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3733313人,占51.14 %;居住在乡村的人口3567470人,占48.86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840814人,乡村人口减少594831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0.14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10]
全市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11] 1582789人,其中市辖区(新华区、运河区)内人户分离[12]人口144327人,流动人口 1438462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入人口237836人,省内流动人口1200626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993387人,增长168.54%;市辖区(新华区、运河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65545人,增长83.20%;流动人口增加927880人,增长181.73%。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为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人口普查数据,并非2020年年末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2010年全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总人口中已剔除划归雄安新区的任丘市七间房乡、鄚州镇、苟各庄镇;运河区的高庄子、李庄子、双官厅,沧县的吴庄子、韩正庄、小冯庄、程庄子、刘名庄,分别从运河区和沧县2010年人口普查总人口中剔除归入沧州高新区。其他指标也做了相应调整。省公报2010年沧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在全省人口中占比,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未剔除划归雄安新区的任丘市七间房乡、鄚州镇、苟各庄镇的数据。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指各县(市、区)的常住人口占全市人口的比重。
[6]0-15岁人口为1723277人,16-59岁人口为4137547人。
[7]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