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最新焦作人口统计数据如下: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焦作市常住人口为3521078人。
1、焦作最新人口数量统计
2019年末,全市总人口377.89万人,常住人口359.71万人。出生率10.57‰,死亡率6.36‰,自然增长率4.21‰。城镇化率达到60.94%。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焦作市常住人口为3521078人。
2、焦作外来人口和常住人口数量统计
常住人口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0时全市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为3521078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39860人相比,10年共减少18782人,下降0.53%。
二、户别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1029311户,集体户47120户,家庭户人口为3234826人,集体户人口为28625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4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89人减少0.75人。
表1-1各县(市)区常住人口情况单位:人、%地 区常住人口比 重全市3521078100解放区3473829.87 中站区1072813.05 马村区1205603.42 山阳区3032228.61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70295.88 修武县2485857.06 博爱县3501409.94 武陟县66134118.78 温县39383811.19 沁阳市44748712.71 孟州市3342139.49
常住人口性别构成和年龄构成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0时全市常住人口性别构成和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775405人,占50.42%;女性人口为1745673人,占49.58%。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1.70,较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3.01下降了1.31。
二、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658766人,占18.71%;15-59岁人口为2197420人,占62.41%;60岁及以上人口为664892人,占18.8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67473人,占13.2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15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2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7.4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83个百分点。
常住人口受教育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0时全市常住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48987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8910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9583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84666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7607人上升为12751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8134人上升为2241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6201人下降为39642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18648人下降为16605人。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29年提高至10.49年。
各县(市)区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0年以上的有7个,在10年以下的有4个。
三、文盲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752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46389人,文盲率由2.09%下降为0.78%,下降1.31个百分点。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0时全市常住人口的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219389人,占63.0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301689人,占36.9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561801人,乡村人口减少580824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6.21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为812539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为157921人,流动人口为654618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我市人户分离人口增加423788人,增长109.01%,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69936人,增长79.49%,流动人口增加353852人,增长117.65%。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比重:指各县(市)区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例。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性别比:以女性人数为100,计算男性与女性的比例,表示每100名女性所对应的男性人数。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7.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8.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9.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10.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11.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市城区内,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12.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