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528.97万人;常住人口496.1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31.29万人,乡村人口264.87万人,人口城镇化率46.62%。年度内人口出生率13.08‰,死亡率6.20‰,人口自然增长率6.88‰。
国民经济保持平稳增长。初步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1942.9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39.42亿元,增长4.4%;第二产业增加值900.98亿元,增长8.2%;第三产业增加值702.57亿元,增长9.2%。三次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17.4%、46.4%和36.2%,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8.1%、54.5%和37.4%。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9329元,增长7.1%。
2010-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速度
价格水平涨幅较低。市区居民消费价格(CPI)比上年上涨1.9%;商品零售价格比上年上涨0.1%。
2015年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指标 | 指数(上年=100) |
居民消费价格 | 101.9 |
食品 | 103.3 |
烟酒 | 100.0 |
衣着 | 105.5 |
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 | 100.0 |
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 | 101.5 |
交通和通信 | 99.5 |
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 | 101.7 |
居住 | 99.7 |
2015年市区各月CPI运行情况
就业持续增加。年末新增城镇就业人数6.5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57%,比上年末降低0.20个百分点。
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全年组织财政收入209.19亿元,比上年增长7.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4.53亿元,增长8.6%。在组织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152.05亿元,增长5.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6.04亿元,增长17.0%。其中,教育支出增长2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10.5%;医疗保障支出增长18.8%;农林水支出增长13.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下降3.4%。